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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庭前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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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海蓝看着电脑桌面上的卷宗,突然就很有分享欲。

【……在古代,卖yin是一个合法的产业,甚至会有人违法犯罪后,他家族中的女儿被充作官伎。】

【命贱如蝼蚁啊,好好的女儿L家,就被人随手按进火坑里,成为取乐男人的货物。】

【饶是到了民国时期,到了一部分人开明智、男女平等思想萌发的民国,妓/院也还是合法地存在的。人们喊着人人平等,却不把这些真正处《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打死的,不愿意接客受了重刑的……

伤痕累累、血色模糊。

她们之中,有哪一个是“自愿”如此呢?

不过是“被自愿”罢了。

有什么办法呢?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要么去死,要么便只能艰难地活着。

武周位面。

狄仁杰没忍住叹了口气,道,“不错,若从律法的角度出发,确实如此。”

天幕上那个国家讲究的是人人平等、男女平等,那自然不能开一道口子,允许女子自愿卖身这样的事存在。

否则便是在助长拐卖妇女儿L童之风!

人一旦不是人,而是被当成货物,那还谈什么平等、自由?

强者压迫弱者,有钱人压迫穷人,上层人压迫底层人。

生生不息。

“被自愿”,姜海蓝说的可太贴切了,一旦开了口子,那确实是会有无数的女子“被自愿”。

就好比自古以来多少律令禁止宰杀耕牛,但抵不住达官贵人家中的牛总是容易被豺狼咬死、和其他牛相斗而死、天降巨石砸死。

狄仁杰不禁想起了先前陛下颁布“禁屠令”,但娄师德出使陕西之时,当地人为他进献羊肉,说羊是豺咬死的;为他进献鱼肉,说鱼是水獭咬死的。

他嗤笑了声。

你看,“办法永远比苦难多”,不是吗?

??

姜海蓝右手握着鼠标点开了第一个卷宗。

屏幕上弹出一个框,要求输入密码。

她沉默了几秒钟,想不起来A区检察院的密码,便从卷宗里摸出光盘,光盘背面写着六个1。

输入。

卷宗材料出现在了电脑屏幕上。

是的,从检察院拷贝来的卷宗都是有密码的。

且密码的设立全看案管办工作人员的喜好,所以各家检察院的密码都是不一样的。

什么六个1、六个0、1-6、律师执业证后六位……

姜海蓝左手支着下巴,开始看起了卷宗。

容留卖yin,获利金额一万三,罚金或许是两万?

被告人是外地人,如果法院没有往被告人所在地的司法局发函,或者对方司法局没有做调查出一份愿意接收被告人的评估意见,那缓刑是没可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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