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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七十八章 凉的透透儿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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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我问你件事儿,你最近有没有替人仿造过一封信?”

花姐回的很快,就好像是在等着我的信息似的。

“你以为老娘什么人的单子都接?你说的那什么信,没见过。”

虽然花姐的语气显的火气挺大,但也算是给了我一个明确的答案。

我皱了皱眉头,心中的疑惑更大了。

“嫂子,那麻烦你帮我问问有这种手艺的同行,近期谁接过类似的单子,是一封从吕宋寄来的国际邮件。有了消息请立刻通知我,谢谢嫂子。”

过了好一会儿,花姐没回我消息,铁红和刘叔一脸兴奋的跑到了我身边。

“兄弟,我们俩商量好了,这就动身,去吕宋!”

铁红的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笑意,刘叔也是搓手搓脚的,恨不得立马就长出一对翅膀,几分钟就扑棱到女儿身边去。

“哦?这就走啊,嗯……那好,我的事儿还没办完,就不陪你们过去了,祝二位一路平安。”

《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就从虚幻的幸福中走出来。

信的内容比较平和,没有什么嗨点。

“任诗雨”说,她现在还在东南亚,除了承建几项工程之外,还想要把手头的慈善项目善始善终的做完,不想半途而废,所以暂时还回不了国。

除此之外,她还没完全做好和父母相认的心理准备,打来电话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为了避免尴尬,所以就建议双方以信件往来的方式进行交流。

等到了合适的时机,再更进一步,打电话或者视频认亲。

最让铁红和刘叔高兴的一段话,是“任诗雨”在信的最后一页纸上留了个地址,邀请他们有空可以去吕宋游玩,如果她能脱的开身,一定会跟他俩见上一面。

其实这些内容漏洞百出,但铁红和刘叔在激动之余,毫不犹豫的就相信了。

这也难怪,突然有了失散近三十年的亲生骨肉的消息,换作是任何一个当父母的,都会几天几夜睡不着觉。

我自然也不愿在这种时候破坏气氛,只是笑了笑,把信纸还给铁红,顺口祝福了他两口子几句。

铁红珍而重之的把信纸叠平整了,小心翼翼的放回信封里。

我心中一动,仔细看了两眼。

这封国际邮件竟然做的跟真的别无二致,厚厚的硬纸壳文件封上,用黑色自来水笔写着几行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的姓名和地址,还印有吕宋的国家邮政标识。

最让我疑惑不解的,是这封信上所有的笔迹……

好像真的是任诗雨的。

我是任诗雨的老公……

呃,前夫。

虽然现代社会写字的机会不是太多,但我见过不少任诗雨亲笔签字的文件,自然是对她的笔迹非常熟悉。

说句实话,任诗雨的字并不太好看,勉强比蒋亮强点儿有限罢了,所以还算是挺好辨认的。M..

她有一个外人不知道的小习惯动作,就是在拿笔的时候,食指紧扣在大拇指上边,导致握笔死板,笔画很重。

但她写字的速度却很快,这就使她的字迹看起来既沉重又潦草,就像是一大堆没放稳当的木头棍子似的。

鉴于这些特点,所以即便是有人想要刻意去模仿她的笔迹,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可这封信上的字,就连我也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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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习惯动作,就是在拿笔的时候,食指紧扣在大拇指上边,导致握笔死板,笔画很重。

但她写字的速度却很快,这就使她的字迹看起来既沉重又潦草,就像是一大堆没放稳当的木头棍子似的。

鉴于这些特点,所以即便是有人想要刻意去模仿她的笔迹,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可这封信上的字,就连我也认为应该是任诗雨亲笔所写,这中间肯定有什么问题。

趁着铁红和刘叔嘁嘁喳喳的讨论着什么时候动身去吕宋的空档,我悄悄的摸出手机,给花姐发了条信息。

“嫂子,我问你件事儿,你最近有没有替人仿造过一封信?”

花姐回的很快,就好像是在等着我的信息似的。

“你以为老娘什么人的单子都接?你说的那什么信,没见过。”

虽然花姐的语气显的火气挺大,但也算是给了我一个明确的答案。

我皱了皱眉头,心中的疑惑更大了。

“嫂子,那麻烦你帮我问问有这种手艺的同行,近期谁接过类似的单子,是一封从吕宋寄来的国际邮件。有了消息请立刻通知我,谢谢嫂子。”

过了好一会儿,花姐没回我消息,铁红和刘叔一脸兴奋的跑到了我身边。

“兄弟,我们俩商量好了,这就动身,去吕宋!”

铁红的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笑意,刘叔也是搓手搓脚的,恨不得立马就长出一对翅膀,几分钟就扑棱到女儿身边去。

“哦?这就走啊,嗯……那好,我的事儿还没办完,就不陪你们过去了,祝二位一路平安。”

《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就从虚幻的幸福中走出来。

信的内容比较平和,没有什么嗨点。

“任诗雨”说,她现在还在东南亚,除了承建几项工程之外,还想要把手头的慈善项目善始善终的做完,不想半途而废,所以暂时还回不了国。

除此之外,她还没完全做好和父母相认的心理准备,打来电话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为了避免尴尬,所以就建议双方以信件往来的方式进行交流。

等到了合适的时机,再更进一步,打电话或者视频认亲。

最让铁红和刘叔高兴的一段话,是“任诗雨”在信的最后一页纸上留了个地址,邀请他们有空可以去吕宋游玩,如果她能脱的开身,一定会跟他俩见上一面。

其实这些内容漏洞百出,但铁红和刘叔在激动之余,毫不犹豫的就相信了。

这也难怪,突然有了失散近三十年的亲生骨肉的消息,换作是任何一个当父母的,都会几天几夜睡不着觉。

我自然也不愿在这种时候破坏气氛,只是笑了笑,把信纸还给铁红,顺口祝福了他两口子几句。

铁红珍而重之的把信纸叠平整了,小心翼翼的放回信封里。

我心中一动,仔细看了两眼。

这封国际邮件竟然做的跟真的别无二致,厚厚的硬纸壳文件封上,用黑色自来水笔写着几行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的姓名和地址,还印有吕宋的国家邮政标识。

最让我疑惑不解的,是这封信上所有的笔迹……

好像真的是任诗雨的。

我是任诗雨的老公……

呃,前夫。

虽然现代社会写字的机会不是太多,但我见过不少任诗雨亲笔签字的文件,自然是对她的笔迹非常熟悉。

说句实话,任诗雨的字并不太好看,勉强比蒋亮强点儿有限罢了,所以还算是挺好辨认的。M..

她有一个外人不知道的小习惯动作,就是在拿笔的时候,食指紧扣在大拇指上边,导致握笔死板,笔画很重。

但她写字的速度却很快,这就使她的字迹看起来既沉重又潦草,就像是一大堆没放稳当的木头棍子似的。

鉴于这些特点,所以即便是有人想要刻意去模仿她的笔迹,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可这封信上的字,就连我也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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