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法苑笔记》第一百五十一章(2 / 2)
黄正宇毕竟是皇甫新城到南城区法院以后跟的第一个审判员,如果在工厂里那就是第一个师傅,在与黄正宇打交道的两三年时间里,在皇甫新城的印象里,黄正宇比较贪玩,喜欢打打麻将、喝喝酒,捞点小便宜,比如收当事人的几条烟、几瓶酒之类的,这个情况皇甫新城也是见过。那一次办理马大奎的借款纠纷案件时,皇甫新城见到的就是收了两条红塔山香烟和两瓶泸州老窖酒。按照皇甫新城对黄正宇的了解,他最多就是接受点烟酒和一些土特产,怎么会被江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双规呢?
人家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紧跟着就传来了各种各样的消息,什么黄正宇为了升副院长,给新任的区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汪正涛送了十万元钱啦,什么黄正宇在房地产巡回法庭工作时,收受拆迁户贿赂啦。还有一个传言就更离奇了,说黄正宇在办理一件离婚案件时,与女原告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并且收了这个女当事人的五万元,但最终并没有按照这个女当事人的要求判决离婚,所以就被这个女当事人告到了市纪委,女当事人在举报信中愤怒地说黄正宇是贪财好色,传言说得是活灵活现。
在有关黄正宇的传闻中,说他是为了升为副院长而给汪正涛送钱的。这种可能性不大,黄正宇现在也就是一个副庭长,连庭长都不是,怎么可能一步迈入副院长的行列?一个人出事了,各种传言满天飞,什么稀奇古怪就传什么,这也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通病。
不过很奇怪,关于黎平军为什么被双规,却没有什么传闻。皇甫新城虽然没有搞过纪律检查工作,但是他从办理黄正宇、黎平军的案件是汪正涛的那个专案组,得出基本判断:黄正宇、黎平军两人应该是与汪正涛案件有关联。因为汪正涛是江滨市市管干部,而黄正宇、黎平军则是南城区法院院管干部,他们两人连南城区区管干部都不是,如果不是与汪正涛的案件有关联,那么黄正宇和黎平军两人,应该是南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的案件,怎么可能由江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来查处呢?就算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了打破地方干扰,经常由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查处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管辖的案件,那也不会是汪正涛案件专案组来办。
令皇甫新城费解的是,汪正涛调到南城区不久就出事了,作为一个区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黄正宇与黎平军和汪正涛相差得还是很远的,怎么这么快就勾搭上了?
皇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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