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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法苑笔记》第一百五十八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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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军除了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外,法院还认定其构成诈骗罪。

我们知道,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一般是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渎职犯罪,法院工作人员犯诈骗罪的还真是很少。那么黎平军是怎么实施诈骗的呢?原来,黎平军痴迷于炒股,有一次在与朋友吃饭时,听一起吃饭的朋友说有一只股票要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此时买进将会赚大钱。但他当时手中并没有多少钱,为了筹集炒股资金,便伪造了房产证,向他人借款二百六十万元,全额买进那只重组的股票。谁知这个重组消息是庄家故意放出的假消息,黎平军东骗西筹的近三百万元遭受重大损失,根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检察院查明的事实,黎平军先后投入到股市里的资金达到了二百九十五万元,至他被查处前,这二百九十五万元亏损得只剩下九万三千八百元。

借钱给黎平军的那个人听说黎平军被江滨市纪委两规,连忙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工作人员到江滨市房地产管理局的产权登记中心查询后得知,黎平军用来作为抵押的那本房产证是伪造。法院认为黎平军涉嫌诈骗他人财产,便将案件移送公安局侦查。最后,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黎平军有期徒刑十八年。

鉴于南城区法院房地产巡回法庭出现重大问题,在江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建议下,江滨市中级法院在全市展开了清理违规设立巡回法庭的工作。根据要求,凡是没有经过正式批准的各类巡回法庭、派出法庭、巡回审判组等一律予以撤销。各法院对被撤销的法庭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对违纪违法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全市各家法院滥设法庭的事比较普遍,什么交通巡回法庭、房地产巡回法庭、拆迁巡回法庭、道路建设巡回法庭,甚至于什么金融巡回法庭、水上执法巡回法庭,不一而论,都是没有正式批文,法院自己与某个行政机关甚至是大型企业联合设立。

据皇甫新城所知,有一个县法院这种巡回法庭设立了五个之多。以前临江县房地产管理局要求和县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皇甫新城庆幸自己当时立场坚定,没有被轻易忽悠,否则刚刚设立的巡回法庭就要被撤销。

皇甫新城听妻子李雪萍说,国家将在全国统一取消实施多年的福利分房政策,以后不论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住房问题一律通过商品房市场解决。李雪萍还说,江滨市财政局要搞职工集资建房,自己家是不是也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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