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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法苑笔记》第二百一十六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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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平点点头:“好,我提一个问题。合议庭是向冯向东庭长当面汇报的吗?”

“是的,有汇报笔录。但汇报笔录上没有冯向东的签字。”

“冯向东为什么没有签字?”

“冯向东没有说明理由。”

“哪是怎么认定合议庭是当面向冯向东汇报这一事实的?”

“这个没有问题,有三个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作证,关键是冯向东本人也承认这一事实。”

赵德忠:“我问一个问题,合议庭曾经两次向冯向东汇报,冯向东是以什么理由不同意合议庭的处理意见的?”

江群:“第一次冯向东没有说明理由。第二次合议庭汇报时,冯向东说这起案件的发生,江口铜矿在财产的保管上也有责任,违反了贵重金属应当当日送交相关单位收购的规定,而且被告人林志东认罪态度较好。”

赵德忠:“这是什么理由,江口铜矿在财物保管上的过错不是被告人罪轻的理由,这一点冯向东作为一个刑事审判庭庭长还不知道?”

会场再一次陷入沉寂,见大家不再发言,江群翻阅着面前的材料:“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十月二十日,在皇甫院长办公室,皇甫院长和我当面询问冯向东庭长时,冯向东庭长竟然当面矢口否认吴皓宇等合议庭成员向他汇报过江口铜矿抢劫案。其欺骗领导、当面撒谎,这也太不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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