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法苑笔记》第二百四十九章(2 / 2)
皇甫新城说完看着朱正超:“朱院长,你看呢?”皇甫新城也知道,作为这种国有的商业企业,这两年确实面临着市场生存危机,如果按照合同执行,江滨市江城贸易有限公司就要损失一千五百万元,这个数字可能让这个公司承受不了、甚至破产。但是,作为法院来说,也要坚持依法办案,不能久拖不决,把矛盾和问题集中到法院身上。这就是一个多方协调、利益权衡的问题了。
朱正超点点头:“行,按照皇甫院长的意见办。”
第六个案件是民事审判二庭的一个审判人员回避的案件。二00三年一月九日,江滨中院受理了一件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赵章程于二00三年二月十三日向江滨中院提出回避请求:要求合议庭审判长蒋松涛回避,申请回避的理由是:蒋松涛与本案被告钱丽是高中同学,如果让蒋松涛继续担任该案审判长,可能会影响该案的公正审判。
皇甫新城看了下卷宗:“朱院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院长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的回避申请才由审判委员会决定。这个案件的回避是你这个分管院长的权力,为什么要报到审判委员会来研究?”
“皇甫院长可能还不知道,江滨中院为了加强审判纪律、杜绝违规审判现象的发生,于二00一年九月一日专门发了一个文规定:凡是审判员以上的回避都由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这等于是把这个权力上收了。”朱正超笑着回答道。
皇甫新城摇摇头:“这不行,这样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我们江滨中院的院内规定怎么能够和法律相冲突呢!这个规定应当废除。大家什么意见?”
赵德忠点点头:“当时研究这个规定时,我是发表了不同意见的,我赞同皇甫院长的意见。”
“我也觉得皇甫院长的意见是正确的,法院内部的规定不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更何况是《民诉法》这样有关诉讼的根本大法。说实话,当时我也是觉得有点不妥,后来李文峰院长坚持说要整肃审判纪律,我就没有再坚持了。这是个教训,不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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