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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法苑笔记》第二百七十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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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会与会人员一致同意设立研究室、宣传处、代表委员联络处。并就执行庭改组为执行局,下设执行实施一处、二处,执行综合处、执行裁决庭达成了一致。

“既然在机构设立和执行庭改组问题上大家形成了一致意见,那就确定下来,现在由江群组长谈谈各机构负责人人选问题。在会前我与各位通过气,大家或多或少提出了部分人选。政治处在大家提出的人选基础上,根据日常考核和岗位任职条件进行了甄选,江组长你说说吧!”

“好,那我就说一下各部门的人选问题。研究室主任拟由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舒晓雅同志担任。宣传处处长拟由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周良驹担任。代表、委员联络处主任拟由办公室副主任孙红岩同志兼任,执行局局长拟由政治处主任李忠厚同志担任,研究室配一名副主任,拟由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赵志强同志担任。另外,宣传处配一名副处长,代表、委员联络处配一名副主任。执行局下设三处一庭,人员是这样安排的:执行局下设三处一庭分别由执行庭现任的三个副庭长担任;现任执行庭党支部书记尤二高调任政治处副主任,保留正处级。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胡学勇任政治处主任,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任政飞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根据我院报市委组织部的机构设置方案,这次新任的执行局局长进入院党组。这次拟任人员的自然情况和简历以及拟任岗位我已经在会议前分发给各位。”江群拿起桌上摆放的拟任人选自然情况和简历汇总表,给大家做着示意。

“这次执行局下设的三处一庭为什么都没有配备副职?”麻群问道。

“按照院里报市委组织部的机构设置方案,执行局下设的三处一庭都配有副职,具体人选正在考察、考核中。还有,这次从庭室副职提拔为正职而造成所在庭室副职的缺额,下一步也将逐步进行补充。”江群解释道。

“我要做一个说明,为什么要在执行局设立两个执行实施处。大家都知道,执行工作一直是我们法院系统的工作难点和痛点。执行难已经成为全国法院的共同问题,形成执行难的主观问题我们今天不讨论,只谈谈客观原因。我以前也搞过执行工作,对执行工作有深切的体会。我个人认为造成执行难的客观因素很多,有些不是我们能够解决的。在这些客观因素中,对执行工作不重视,执行工作力量配备不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们不能一边喊要解决执行难,一边又不重视执行工作,不给他们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比如,我们中院,一年有这么多的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达到一百多亿元人民币。但整个执行庭却只有二十四个人,这二十四个人还包括一正三副四个庭领导,比我们一般审判庭的人员还要少。你让这二十四个人去干一个由四十个人、五十个人才能干完的工作,这可能吗?人员不够,他们只能应付工作,从而造成执行案件的大量积压,最终形成执行难的局面。我们不能既想让鸡下蛋,又不给鸡吃米。所以执行工作急需增加人手,这是我们目前能够做到的事情。好,关于执行工作我就说这么多。大家对以上人选如果没有什么意见的话,我们就表决一下,同意上述拟任人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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