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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法苑笔记》第二百八十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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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公司在工商注册时登记为企业法人,相关资质为国家一级。杜凌云和第三地质大队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第三地质大队为岩土工程公司提供生产经营设备;岩土工程公司聘用第三地质大队富余人员六十名。承包经营的第一年,由第三地质大队提供流动资金一百万元,第二年七月一日前,岩土工程公司归还第三地质大队一百万元。承包期间年承包费一百万元,承包经营年限为十年。期限届满,杜凌云有优先承包权。

杜凌云与地三地质大队签订的这份经营合同还是相当划算的。第三地质大队要求岩土工程公司安排六十名富余人员。这六十人都是地质队工作人员,虽然地质找矿与岩土工程有一定的差异,但总比在社会上招什么都不懂的人上手快。开公司干项目总要用人,这等于是第三地质大队为杜凌云提供了六十名半熟练工人,稍加培训即可上岗。岩土工程公司是新成立的公司,购买的各种新设备就价值一千三百多万元。岩土工程公司的经营资质为国家一级,这是最高等级,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方面的任何项目。这是国家为了扶持地质行业转行发展给予地质队的特殊政策,如果换成一般的民营企业只是这一级资质没有几百万元,根本拿不下来。

所以这个承包合同就是杜凌云每年花一百万元租赁了价值一千多万元的全新设备,获得贷款利率为零、贷款期限为一年半的一百万元贷款,还无偿提供六十名半熟练工人。这个合同怎么算,对于杜凌云来说都是划算的。杜凌云所要做的就是找岩土项目工程。

从公开的信息看,杜凌云能够签下这个合同,是因为他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金城大学毕业的招牌,二是浙西大学建筑工程系这个大学老师的名头。但是关键的一个条件别人都不知道:第三地质大队党委书记、队长朱成金的儿子是杜凌云在浙西大学教书时的学生。

向市场要项目,这可是杜凌云拿手的,他本来就有商业天赋。他跑福建、下广东,到江苏、飞山东,发动一切关系,很快就承接到足够干一年的工程项目,总工程造价答三千多万元。这对于一个刚刚成立的岩土工程公司可是解了燃眉之急,有了可炊之米。

一年下来,杜凌云交了一百万元的承包费,再除去第三地质大队提供的一百万元流动资金和各项开支,净赚了八百万元。九十年代的八百万元是什么概念?我们现在很多人并不清楚,杜凌云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杜凌云在浙西大学教书时,有一个十分要好的同事,浙西大学地质系副教授沈兆海。沈兆海的亲舅舅在闽省任电力工业局局长。电力工业局可是电老虎,不差钱的主。我国九十年代经济发展全面提速,对电力需求骤升。电力工业局工程项目多,付款快,接他们的工程几乎没有什么风险。

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杜凌云来到美丽的西子湖畔,在一个高档酒店里与沈兆海把酒言欢,畅叙别后友情。

杜凌云不是临时抱佛脚的人,在浙西大学教书时,他和沈兆海关系莫逆,辞职下海后也一直与沈兆海保持着热线联系。逢年过节还以职工福利的名义给沈兆海送些年货,发一点年终奖、顾问费之类的。在杜凌云刚刚下海没有致富时,他也没有断了这种关系,他甚至以负债的方式维持着与沈兆海的这种友谊。

席间,两人畅叙友情,酒至半酣时,杜凌云提出自己公司缺一名总账会计,想请沈兆海为自己物色一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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