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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卿卿是成年后才分化成Omega的,身量体态比一般的Omega要高挑很多,但站在Alpha的身畔却比他足足矮了半截。
面对沈卿卿斥责,Alpha也不恼,“老板,这只毛笔是我自己做的,里面加了苘麻,来试试手感吧。”
不由得沈卿卿拒绝,Alpha握着他的手,提笔写下卿卿二字,“怎么样?手感是不是还不错?”
“是……是,挺不错的……”不懂装懂,沈卿卿的回答磕磕巴巴,略有些局促。
沈卿卿从没有用毛笔写过字,他中学未毕业就父亲安排到矿场里去搬煤。
见识浅、学历低、怕露怯,他迟迟不敢伸手,但又爱极了这淡淡的墨香,任由谢慎之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的写下一个又一个字。
“加了苘麻的毛笔锋长杆硬,在干笔的时候很瘦,但是它的吸水性特别好,沾了墨汁之后会变得非常饱满,这种笔最适合写小行楷……”
读书习字一直是沈卿卿多年的梦想,但是由于工作忙等其他的原因,一而再的耽搁,Alpha的年纪虽轻,但法造诣颇深,其笔下的书法,既有隶书的刚劲有力,又有黄草的流畅自然。
一撇一捺一横一竖,他们从毛笔谈到书法,又从书法聊到古籍,之后再从古藉说到当下时局,话题广泛,涉猎颇多……
谢慎之的声音温和清脆,透着几分循循善诱的味道,没有居高自恃的说教也没有刻意的卖弄显摆,他十分懂得换位思考,时时刻刻照顾Omega的情绪。
这样平等顺畅的沟通方式,让沈卿卿感觉舒服很自在。
当Omega再次抬头仰望着Alpha,眼神中流露出的尽是崇拜与欣羡。
不知不觉中,夕阳西下,天色暗了下来。
街上亮起了晃晃的路灯。
Alpha去厨房做晚饭,沈卿卿留在书房继续习字。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后,他揉了揉发酸的肩膀,放下毛笔,看着自己的字迹从一开始潦草到认不出,到后面变得越来越工整漂亮,心里难免有些激动,唇角不自觉得挂上微笑。
沈卿卿将洗干净的毛笔余水吸干并理顺,正打算收进笔帘中,不经意间他发现笔帘下面压着一叠绢纸,厚厚的足有一尺有余。
铁勾银划,刚劲柔美,在字里行间中流露出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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