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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献宝煜都景湛之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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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宴设在临近城门的一处极广的三层高台上,金氏全族千余口人尽皆到场,道路边的侍卫身后站满了看热闹的男女老少。

陈台甫拾阶而上,在第二层的侧席坐下,每张席位都有两名丫鬟一边服侍,做功考究的餐具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光。

金守节坐在高处俯视着众人,马蹄声巨浪般铺天盖地而来,金获的队伍渐渐近了,低沉的号角声后,繁复华丽的雅乐奏响,金获大步流星迈上阶梯。

陈台甫有些紧张,摸了摸放在袖中的白绢。

“回来的正是时候,”金守节慈爱地拍拍金获的肩膀,示意金获在一边坐下。

他举起桌上的酒杯,面向金氏全族和前来道喜的煜都百姓道:“本次大军外出,意在团结我们三大氏族,以促进整个中部和东部的兴盛、维护天下百姓的安定生活,虽然过程有些坎坷,产生了些误会,最终都圆满解决。让我们举起手中的酒杯,一为煜都的壮士们接风洗尘,二为天下安定,三为生生不息!”

众人举杯,一饮而尽。

“今日,不仅是我儿归来之日,也是我们三大氏族关系更进一步的好日子,”金守节放下酒杯,开怀大笑。

“都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自一百年前的分裂战乱之后,我们的兄弟姐妹流落四方,有人安身于砥原,有人经商于葳川,有人叛逃于南部三郡,有人求生于日落之地,还有人隐居于最北的密林之中,更有人守祖宗基业于煜都……”

“而今星象已明,显合于中原,此番远行,实为顺应天命,故有台甫自砥原献宝、司徒自葳川结姻,金氏幸甚至哉!”

说完,金守节朝太阳的方向鞠上一躬:“请皇天为鉴,保我煜都千秋万代!”

竟能以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掩盖自己的龌龊行为,陈台甫咬紧牙关,竭力遏制自己的愤懑,手里的酒杯不慎跳落在红毯上。

金守节的慷慨陈词被打断,他瞥了眼杯子,随即抚着胡子笑起来:“贤侄远道而来,已经按捺不住了?哈哈哈哈……相必肯定是世上难寻的珍宝。”

陈台甫走到中间,行礼后,将白绢双手奉上:“砥原地小,只能以拙物奉之,请大王允我递上。”

“允。”

烈日之下,陈台甫不禁打了个寒颤,那是金获传来的带着杀意的目光。

刺死金守节后,自己必然死于他的刀下,陈台甫心里不断上演着片刻后的场景,步伐却十分稳健。

离开砥原时,他就是抱着赴死的决心,尽管形势已经变化,他的决定从未改变。

一层,两层……随着白绢的剥离,人们的好奇心也被一点点提高,众人屏气凝神,金守节似笑非笑,散乱浓密的眉毛下是两潭深不见底的黑水。

虽然他的骑射刀剑功夫,在陈氏一众公子里是佼佼者,陈台甫却还没有真实地杀过一个人,而一会儿,他将要亲手把匕首插到这个老狼王心脏上,他的喉咙发紧,手也止不住颤抖。

金守节淡然地看着下眼前的年轻人,一些猜测不断翻涌。

“哦?这是……”

陈台甫正要拿起匕首挺身而斗,仔细一看哪里有什么匕首,只有一只泛黄的羊皮卷躺在手心。

“这是……”金守节拿起来,展开细细端详,惊诧道:“莫非是休战书?”

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暂无性命之虞,至于是不是休战书他无从知晓,只好顺势接话:“正是,此物珍贵,砥原势力单薄不足以守护,我父特命我将其送到煜都交给叔父,请叔父护天下太平。”

金守节笑起来,心感此间虚实变化实在有趣:“贤侄言重,职责所在罢了。”

收拾妥当之后,陈台甫准备启程回砥原,却迟迟没有勇气迈出城门。

走的时候,他是砥原的英雄,现在他是什么身份,是和以前一样无关紧要,还是成了别的什么人呢。

一个骑着小马的人从他身边疾驰而过,一把抄起陈台甫手中的包袱,直奔城门而去。那包袱里面装的,是母亲新手缝制的华服。

他策马追去,奈何自己骑的只是驿站里随意购买的一匹老马,与那小马保持相对稳定的距离已是不易,追到离煜都城几十里远的地方,对方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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