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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足足三百张大黑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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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大夏的第一部【刑法】,直到上个世纪79年才开始颁布,80年代才开始正式实施。

在这之前工安机关对于各项罪名的量刑几乎没有什么衡量标准,很大一部分全靠个人理解。

在这之前,很多后世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罪名,比如流氓罪,投机倒把罪,侮辱烈属罪在现在这个年代都是重罪,往严重了讲都是有可能会吃紫蛋的。

也有很多后世很严重的罪名,在现在这个年代的惩罚标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比如故意伤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可以扯皮很久,最后不了了之。

事实上故意伤害这个概念,第一次出现还是在【刑法】颁布以后的1980年,在这之前打人严格意义上来说确实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只要不死人,不残废,大多数工安基本懒得管。

更何况再过不久就要起风了,到时候满大街的铜头皮带,别说派出所了,人家军营都没少冲击。

不知道多少教授,多少人上人因此旋转。

有这种欺辱烈属,大概率要被枪毙的历史背景在,李主任是相思了才会让许锈出去。

要不是李主任是个文官,许锈手里又提着个锤子,他都想上去把许锈按那。

一旦自己的辖区发生这种足以影响舆论的恶性事件,哪怕只是一起,无疑都是是自己为官履历上一个醒目的污点。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现在上头的人基本上都是枪林弹雨里杀出来的豪杰,最是看不得这种侮辱自己兄弟家人的事情存在。

李主任还年轻,又有聋老太太的关系在,在眼里这个街道办主任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过渡而已,今后的路还长着呢。

“是啊,是啊,一大爷听老刘我一句劝,你现在还是快点回去取钱吧,许锈长大了,他打算自己拿着这笔钱,你也就没必要帮他存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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