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精灵之森(2 / 2)
决定出行,就开始盘算具体的方案。
精灵主要分为两个精灵种。普通精灵和黑暗精灵,和黑暗精灵对应,普通精灵也叫光明精灵。
听名字,就知道他们绝对不喜欢恶魔(好像世界上就没几个种族喜欢恶魔),恶魔也很难侵蚀精灵的精神和心灵,双方两看相厌。
抢是极有可能是最终要采用的手段,成功率也最高。
但在那之前,也不是不能做一些和平取得的努力。
“能够拿得出手的值钱东西就这些啊……”
路茵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雾绒花、从天界的盛装上取下的宝石,和双色玫瑰。
夏天正是玫瑰盛放的季节,男爵庭院原本的玫瑰照常盛开,已经可以采收了。这是本地独有的品种,喜欢植物的精灵应该会喜欢。
金币不用说,肯定不在精灵之间流通。
在人类社会,富;在精灵社会,穷。
“雾绒花的运输很困难,最好做成药水,教皇的团队里应该会有药剂师吧……”
精灵会治愈魔法,这东西也卖不出人类社会那么高价。
贝菲萎靡地看着她忙着做准备工作,“哎?还是要去吗?”虽说不去也不能睡觉,但瘫着不动和出门剧烈运动是不一样的。
可以的话她还是想待在家里。
“耶瑟无法兼顾两个地方,可能会把你塞到天国去。”
“什么时候出发?”贝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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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精灵之森?”耶瑟听见路茵设计的行程??他看守路茵和贝菲,当然要随行,“你知道了?”
“知道什么?”路茵一头雾水。
“色欲在精灵之森,听说有许多女精灵为他打得头破血流。你是去找他的吗?”
路茵:……
“我脑子被驴踢了才会找他!”个下半身动物,找他干嘛?
不对。
那她去精灵之森干嘛……巴巴地给面前这人找精灵树枝??感觉说出来自己会很丢脸。
现在耶瑟说不定还没想起这个约定,她要是说出来,岂不是在实现前都要理亏低头讨生活。
色欲不是现成的借口吗?
“对……!我就是去找他的。你既然已经知道了他在哪里,我当然要给他通风报信,他好歹是我的同伴。”
心里想的却是:那傻子,被抓了算了。
而且要把他关天国,不能和她一起。
“……你似乎忘了我会跟你同行。”通风报信?自掘坟墓吧。
“哼,这你就别管了。到时候是你先捉到他,还是我先通知他逃走,咱们可以走着瞧。”路茵神气极了。
她展开地图,“既然决定出发的话,走哪条路线?如果成员都会飞的话,从空中走最快,要解决的障碍也最少。只有风暴巨鹰这一种大型鸟会比较麻烦而已。”
除此以外,还有陆路和水路。
陆路要经过许多山川、沼泽、峡谷,对能飞的他们来说,属于没苦硬吃;水路,精灵之森河流无数,确实可以坐船前往,不过沿途的水生生物要掀翻人类的船只也和洗澡一样简单。
耶瑟:“都不用。”
路茵:“啊?”
“用我的传送魔法可以直接去到世上任何地方,不需要像恶魔一样定了座标才能往返。当然,带人也没问题。”
路茵悻悻地把地图卷起来,鼓了鼓脸颊。
可恶的天使,好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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