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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廷璋接着解领带,回应她:“你要是这么想知道,告诉你也行,是送给我在百乐门的一个朋友,叫梨花的。”
方琬音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朋友?真的是朋友吗?”
他还想继续解释什么:“你别多想,我只是……”
“什么西洋钟,什么蓬蓬裙,什么翡翠耳环……那些乱七八糟的物件,你爱给谁给谁去!我才不稀罕呢。”
顾廷璋整个人都是蒙的,他不明白方琬音的情绪从何而来,莫不是她本就钟爱钟表?
方琬音气呼呼掀起被子的一角,以蠕动的方式爬进去,婚纱也不换下来,就这么直接睡了,弄得顾廷璋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了。
方琬音见他迟迟没动作,又说:“你出去,我不想看到你。”
顾廷璋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见她情绪不好,也没坚持,脱了领带就出了房间。
听见关门的声音,方琬音的眼泪挤出来,她抱着被子抽泣。
“方琬音,你简直是个蠢蛋,你太天真了,他婚前丑话都说尽了,你为何还要对他抱有期待,他之前又是送外套又是献殷勤,那些都只是假象而已,是我自作多情,那些物件,他根本没说要给我。”
方琬音痛定思痛,一遍遍提醒自己,不要陷进去。
……
这年秋天,方琬音正式去学校报到了。
她随了自己父亲,读的是文学系,再过两年,方玉堂就能亲自给她授课了,崭新的学习生活,让她逐渐忘却了和顾廷璋的那些不愉快,还有那中看不中用的西洋钟。
第一学期的课业并不是很繁重,所以方琬音闲来无事就喜欢逛学校里的书局。
她的眼睛扫过那一排排的书籍,最后定睛在了一处,这书名别具一格,她一下就注意到了。
她伸手去拿,可她的手指刚碰到书的一角,忽然有一支更大的手掌,越过她的纤细手腕,又快又准地将那本书握在了手里。
方琬音下意识抬头,发现是个穿着中式长衫的青年,耳朵上架着黑色眼镜框,看起来不苟言笑,她瞬间将自己的手收了回来。
那青年先是盯着她的脸,然后开口:“你姓方是吗?叫琬音,我没记错吧?”
方琬音惊觉对方竟然直接认出了她,还叫出了她的名字,不等她问,那人便自顾自解释起来:“你好,我叫宋笙,咱们可是同班同学,我见过你好几次了,你不记得我了吗?”
方琬音尴尬挠挠头,她是真的没认出来,开学不久,她还没有将班上所有同学的脸认全,难为这位同学一眼就能认出她来。
她只能顺着对方说道:“我好像有点印象,你好啊。”其实她还是没印象。
宋笙看了一眼她的手袋,像是在跟她套近乎:“《朝花夕拾》?你也喜欢鲁迅先生的作品吗?”
“啊?哦……是啊,我还挺喜欢的。”
宋笙看起来有些激动:“我也超喜欢这本的,之前叫《旧事重提》的时候我就读过两三遍了,不过我觉得后来的名字更好听一些,给人一种爱花护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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