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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我倒觉得,她对我印象挺好的。”杀意都那么明显了,居然也没下手,只是不轻不重给了一脚,这不是爱是什么?
说到这一脚,她脚心那层薄薄的茧戳得人心里麻麻的。
一股火热从下腹涌上,拉美西斯赶紧喝了口啤酒转移注意力。
他捞起葡萄酒的酒罐给这位老上司满上,满不正经地说:“想要获得神的偏爱,总要有拿得出手的祭品。比起黄金珠宝这些人人都可奉上的东西,你不觉得,我更具优势吗?”
赫雷姆贝福哭笑不得,但仔细一想,那位女神在面对寝殿奢华的布置时确实一副习以为常的神色,不见半点动容。对侍奉的人也很反感,更喜欢亲力亲为。
或许??????这小子还真能歪打正着?
赫雷姆贝福可耻地心动了。
他神色一转,对这个话题略过不提。拉美西斯见状,嘴角悄悄勾起一抹弧度。
他和这位老上司,是从小一起在孟菲斯的职官学校就读的。赫雷姆贝福比他早两年入学,两人当初因为都对军事感兴趣从而一见如故。
他这位学长,有野心有能力,就是耳根子软。
拉美西斯又给人倒满了,直到把人灌得晕晕乎乎了才叫来另一堆篝火旁的亲卫,让他们把人好好送回城里的住所。
至于他自己,这么好的星夜,不吹吹风可惜了。
拉美西斯随手拎了灌啤酒,向着马厩走去。
emmmmm,今晚的星月果然是他的幸运女神,瞧瞧他在马厩遇到了谁呀~
拉美西斯唇角一挑,走到了那个正在解缰绳的女人身后:“抓到一个偷马贼!”
程风:!!!!
靠,吓死了!
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那种突然出现的人影或者声音,尤其身后人的吐息,都到脖子上了!
脊背泛起一列鸡皮疙瘩!
程风弯腰重新捡起被吓得抖落的缰绳,狠狠瞪了始作俑者一眼,直接上马离开。她也没想干嘛,就是看今晚星空不错,正好城外有一个峭壁,所以想着骑马过去看看。
要是合适,说不定能爬到高处赏赏月。
所以她丝毫不惧拉美西斯叫嚷,直接把人丢到了脑后。没想到过了会儿身后竟然传来另一重马蹄声,程风向后看了眼,皱眉抽了下缰绳加快速度。
眼见峭壁近在眼前,视力很好的程风已经看到了峭壁上凸起的石块和缝隙,距离地面十来米的地方还有个突出的平台,正适合坐卧。
她脸上浮现出一丝欣喜,而后猛地一拉缰绳,下马将裙摆一撕,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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