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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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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锦,感觉你很开心的样子~】

“这么明显吗?”

【你嘴角都压不下去了,还不明显啊】

“嘿,确实有点开兴,说我肤浅也好,虚荣也罢。之前村民们对我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我还觉得不自在,但是今天发现那些所谓的达官贵人也对我很是敬畏的样子,那些不自在突然就消失不见了。”

周锦此时眼睛亮的吓人,又道,“我有你这么个金手指大杀器,我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我不会变成以往我厌恶的那种恶人,但我完全可以在保持善良的同时肆无忌惮的生活!”

【对,锦锦,你就该这样,咱们不做大奸大恶之人,但是也不能让人欺负了,咱们超市的防护等级可是星球级别的,歼星炮都不一定能撼动,咱们去了修仙界都不怕的!】

陆路也不希望自己的宿主日子过得憋屈,如果心胸不够开阔,是无法承受永无止境的穿越的。

“好,我记住了!”

周锦心里激动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今天下午来的那波人里边竟然还有个出自国公府的公子,人照样对周锦恭恭敬敬的,一点不敢冒犯。

她倒不是高看国公府的门第,而是潜意识里认定了,古代地位越高的人越不把人命当回事,怕要是遇上地位高的纨绔子弟找麻烦,虽然伤不到自己,但要是影响到超市的生意那就麻烦了。

所以心里早就做过被找麻烦的预设,但很神奇的至今也就只遇到过一个小混子,还没开揍,也就把人拎起来扔走而且,都没动拳头呢,那人就哆嗦着腿逃跑了......

至于被姜县令收下抓起来的那几波贼人,周锦是一点都不知道内情的,晚上来超市偷鸡摸狗的动静都被隔绝在保护罩之外了。

这里的人对神鬼之事比较忌惮,从各方面得来的消息中都得出周锦不凡,所以哪怕是身份地位极高、国公家的小公子,也不是那种不知轻重的傻子、会去当那个出头的鸟。

在周锦面前是绝不会行那轻慢纨绔之举,因而在得知超市明日要搬到青州府去的消息后,也丝毫没有对这趟跑空有什么想法。

直接带着随从连夜赶回秋水镇,要不是周老板在这里,这小公子才不乐意跑这山脚旮旯来,村里借住是不可能借住的,睡不惯!

去青州府有一百多里路,这路程中最难走的、就是从这到秋水镇的三十里路,主要是没有修管道,山路和小道不好走,马车无法通行,全靠两条腿!

快的话两个多时辰,慢的话可能要三个时辰,到了秋水镇再乘马车到县里住一晚,第二天再出发去青州府。

古人都习惯早起,姜县令和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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