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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古惑仔都要拿起法律的武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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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黑料,投诉办案人员呢。效果会比较好,可需要时间,远水解不了近渴。最后只能找大佬出面,行贿捞人了。

杜子华却给了第四个选项:「在法律上输,不代表在正义上输了。」

「我学这麽多年法律,最明白判例法作用,便是可潜移默化,影响司法。」

「跟警队的案子,哼,有的打!」

尹照棠被他的自信所感染,真升几分希望:「阿杜,给点提示。」

杜子华有心卖弄本事,在未来的坐馆面前表现:「O记一直可以管理盗版,但为一直没有管制街道的盗版书籍,盗版唱片,录影带和球鞋,皮衣?」

「因为,市场上真有需求,而且盗版货照样能用。二十块的衣服,卖二十块的质量,只要不打着正品旗号卖,买卖双方都开心。」

「连91杂志都有人盗版印刷呢!」

尹照棠知道许多小字头,偷偷盗印91杂志,但由于没印新刊,没改上面的带客电话。

他没叫手下的人清理。

毕竟,老忠不是当年的夕阳社团,漏一点油水,穷不了自己,富不了外人,当是攒人情了。

「所以,这件事情警队做的?错,但飞马做的一样?错。这场官司要往大了打,让LF会委员出来同报纸吹风,支持警方,建议修改《盗版条例》,加罪增刑!」

「扩大化,造声势,直到引发整个行业的震动。」

「到时候人人思危,找几个大的盗版商一起,买通陪审团,轻轻松松让家豪免罪。事后有判例法在前,贩卖盗版肯定会轻罪化。」

「也算给盗版商们一个交代,不叫他们白花钱。」

尹照棠眉头渐渐松开,拍腿叫好:「真不愧是我忠义堂大状来的,够犀利!」

律法是门条文繁杂,判例如海的学科。

不是真正有丰富经验的大律师,光是名词理解,就能绕晕一大片人。

尹照棠从来没读过法律,顶多知道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真不知道还可以修改法律。

释法权不只在法官手中,修例权不是归LF会所有。

只要敢想敢干,法律条例照样能改!

杜子华在大律师所做事,前途与社团紧密相关,肯用资源帮忙运作,算是一种正式投效的表态。

要知道,港岛的大律师只能打刑事案件,不能代理民事案件,可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律诉讼出庭,英文称呼是「御用大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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