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2 / 2)
七岁的儿子红着眼眶,拽着拳头,发誓一般地说道:“我一定好好读书当大官,让人不敢欺负阿姐。”
自那以后,本来就用功的儿子更加用功了,鸡鸣达旦不敢停歇,孩子爹和她也是求遍了亲友,帮闺女留意好人家。
可就是因为闺女没有裹脚,求娶的人家基本都是贫困户,家里要不只有一两亩地,要不连地都没有,全靠佃田种,这样的人家养不起小脚媳妇儿,他们还想媳妇儿跟着他们一起去田里劳作挣口粮呢。
闺女为这个家付出良多,孩子爹要读书科考,家里的田,还有屋里的事儿,全靠闺女家里家外地跟着忙活。
前年孩子爹绝了科考的念头,家里只用供养儿子一个读书人,好在儿子还小,花费有限,家里日子也宽裕了不少,日子好不容易好了起来,她又怎么舍得让闺女去过吃了上顿,还要发愁下一顿在哪儿的苦日子呢。
可朝廷有令,女子十六不嫁,父母有罪,家人坐之。
闺女马上就要十六了,如果再不嫁人,他们一家都要坐牢。
“娘,您再剁,菜叶子就变菜沫子了。”
一道温柔甜美的声音响起,李美容飘远的思绪回归,但愁绪依然还在,柳叶眉微蹙,眼睛带着一丝期盼地看向门口,“你阿爹不知道能不能带回来好消息。”
这话语焉不详,但沈梦珂却知道她在期盼什么,这些天家里最着急的便是她的婚事了,想起这件事,她也心烦。
话说前世她母胎单身到三十岁,都没有能够把自己给嫁出去,现在这具身体才十六岁,在后世连成年都没有,就要发愁婚事了,而且不嫁人,一家子都得跟着牢房一游,就挺憋屈的。
身在天|朝不觉好,离开了,才知道天|朝多幸福,如果再给她一次穿越回去的机会,她一定不会再愤世嫉俗,她要给天|朝写一万字的赞歌,不,写十万字,就是天天写,她也乐意。
说多了都是泪,她本是生在社会主义,长在红旗下的一名田园风全职主播,没想到一次野外采风时,不小心落水,自此穿越成了青山村沈童生家的大脚闺女。
沈童生名叫沈启明,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三,前面有俩哥哥,后面有俩妹妹,他幼时抓周抓了书本和笔,后来一游方老道游历此处,见到被老娘抱在怀里的他,免费给了批语,“此子命带福禄。”
沈家当初有田三十亩,水田就占了二十亩,家境并不算太富裕,老道的话虽然让沈家父母心里长了草,想要供小儿子读书。
但是供养一个读书人,花费太大了,是想也不敢想的天文数字,所以他们虽然起了念头,但并没有实际行动。
直到沈启明七岁的时候,无师自通地背诵了一首《悯农》,沈父激动地浑身颤抖,他抖着嘴唇,问:“三儿,你跟谁学的?”
七岁的沈启明乖巧地回答:“我在私塾外听李秀才念的。”
沈母激动地把小儿子抱进了怀里,眼睛则带着兴奋地看着沈父,“当家的,你可记得三儿抓周抓的就是纸和笔,后来一个老道长更是说三儿命带福禄,当家的,咱们三儿是当官的命啊。”
沈父作为一家之主,虽然也心动,想送小儿子去读书,但并没有立刻做决定,反而带着沈启明去找了开私塾的李秀才,打算让李秀才考考小儿子,看看他有没有读书天分。
小时候的沈启明,虽然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但也聪慧伶俐,李秀才给了评价,“可以搏一搏科考。”
至此沈家就多了一个小小读书郎,但读书烧钱,沈家的生活水平因此直线下降,不过有着家里能供出一个官老爷的盼头,沈家人吃糠咽菜也甘之如饴。
但不是付出就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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