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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三十七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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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柑橘被完整地剥离,凌琰仔细挑着橙黄色果肉上的丝络。

挑着挑着,对面伸过来一只手,手心朝上,空空如也。

“干什么?”凌琰掀起眼皮子,瞪了对面一眼。

荀奕面不改色:“给我。”

下一瞬间,凌琰使劲将整个柑橘塞进自己嘴里,把自己的脸颊撑的像河豚。

嘴里含含糊糊:“要吃你自己剥,我妈说了,给老婆剥橘子的才是好男人。”

她妈妈确实说过这句话,但是话一出口她就后悔莫及,整个耳根子都红了起来。

荀奕一顿,半天没有开口,一只手默默缩了回去。

他有洁癖,最讨厌弄脏自己手指的活了,凌琰脑筋一转,快速又剥了一个摆在他的面前。

脸上带着意义不明的笑容:“呐,吃这个。”

他默默伸出手接住,一瓣一瓣放进嘴中。

回了院子,荀奕拉住了她的衣袖,往她的手中塞了一个圆圆的东西。

凌琰低头一看,乐了,是一颗圆溜溜的剥好皮的柑橘。

她塞进嘴里,哼着歌往家里走去。

今日亭王在她的书房内练字,经过几日的相处下来,他已经收敛了不少。

小人儿今日穿了件带着白绒的缎面长袄,远远看过去橡根火腿肠。

见到凌琰推开门进来,他不情愿地打了声招呼。

凌琰走到他的身边,探头去看他的字,没想到没练几日,进步了不少,快赶上她了。

她讪讪缩回头。

亭王斜了她一眼,不满道:“为什么你字比本王的还丑就不用天天写?”

凌琰转过身,插着腰,颇为理直气壮的模样。

“因为我是大人,不想练可以不练。”

亭王鼻子里哼了一声,继续低着头一笔一划的认真练字。

凌琰拿着教案坐在一旁的小书案边复盘,手里拿着柑橘啃,偶尔汁水流进指头逢里也毫不在意,随意擦拭两下就算完事。

亭王皱着眉头不满道:“你怎么这么不爱干净?”

“有嘛?”

“有。”

凌琰发现,不管是亭王还是荀奕,都有许许多多的小癖好,且重合度极高,要不是亭王的性格更加张扬跋扈,简直就是缩小版的荀奕。

想到这里,她的思维开始发散起来。

小时候的荀奕,是什么样子的?

她打量了一旁坐着的亭王两眼,后者被她看毛了,手里的毛笔一摔,出门找侍卫练剑去了。

今年算是个暖冬,闽州不及京城寒冷,凌琰手上的疮在看护下终于是没有发作。

在穿越来之前,她并未体验过冻疮的感受,这具身体大概是从前做过苦力,浑身上下处处都有小病痛。

不过她一向比较乐观,只要死不了就行了。

直到她在这个时代度过第一个冬季。

手脚耳朵又烫又痒又痛,令她这个健康的现代人痛不欲生,真真体会了把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荀明抓着她的手给她敷药,往往还没等完全吸收就被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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