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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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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机场回程的车上,何柏文侧头看看刚刚就看着窗外一言不发的好友,还是忍不住出声:“你没事吧。”

“……何柏文,我是个很差劲的人,很坏很坏。坏到,如果你听我说了,你一定不愿意再跟我做朋友了。”唐天的声音里失去了一贯的神采飞扬。

“你不想说就不说。我们认识有四个月了吧,如果我觉得你本质很坏,也不可能和你做朋友。”

“我本质不坏?不,我坏到骨子里了……”他把车子前后排的隔音升了起来。

??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瘦得像个猴子,可能是身体有病的原因,连走路也弓着身体,一拐一拐的,奇奇怪怪,不怎么会说话,巴掌大的脸上却有一双巨大而明亮的眼睛,视线锐利得直戳人心。

我有些害怕这个与众不同的小孩。我听爸爸说他是我的弟弟,但又不是我妈妈生的,不知道是谁的孩子。但我们从来没见过这样长相和行为都有点怪异的孩子。

我很少回爷爷家,而那个怪小孩被我那个怪爷爷关在他们家,再见到他时,是我7岁生日后的元旦了。

看到他的身影时,我不自觉地躲在门柱后面,他穿着一件紫色的宽松小袍子,站在一棵树下,对着一个树洞说着什么。当他转过脸时,大半年不见,他长开了,背也挺直了,变得比之前强壮了一些,脸也有肉了。

我第一次发现他这么漂亮,皮肤白白的,眼睛是漂亮的墨蓝色。

但正如那个年纪的人很不擅长表达自己的喜欢一样,他的眼睛里映衬着我、咧开嘴笑着向我奔跑而来时,我却推开他。

像在幼儿园里扯漂亮女孩的辫子、抢她们手里的玩具一样,只因为想引起她们的注意、和她们玩。对这个漂亮的弟弟,我也这样做了。

“做得好!”有人在我身边,为我的这些行为鼓劲。

他在我几步以外,瞪着漂亮的眼睛微微侧头看着我。

我很好奇他除了这个表情,还会不会有别的表情?我向前一步,他定在那里,我再向前一步,他还是定在那里,直到我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盯着他,他还站在那里抬着头一动不动。

他的眼睛突然弯了起来,变成一个好看的弧度,嘴角扬出一个甜甜的微笑,对我伸出手,大概是想和我握手。

突然,我妈妈冲过来,一把把这个矮了我一个头的瘦弱孩子推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威胁的低吼:“不要用你的脏手碰我儿子!”

他的手,脏?一定是。我的母亲这样说,我就信了。

保姆们告诉我,因为他身上流着最肮脏的血液,合该不存在于这个美好的世界上。我的保姆从小在我身边照顾我,她们说的,我就信了。

我发现,当我每次对他做出任何举动时,都有旁人为我叫好。在他们的欢呼声里,对于这种行为的正确性,我就信了。

当然,在祖父与父亲面前,我不会对他做什么,因为祖父最得力的助手、那位比我父亲年纪还大些的方伯伯告诫我,祖父不会喜欢我这种行为。

渐渐地,我见到这个弟弟的机率越来越少。只有在全家人、以及一些宗亲和企业老臣面前,我才有机会见到他,而他的头脑聪明得让人妒忌。在他面前,我简直张不开口。

我更讨厌他了。

2014年2月底,当他们还是小学六年级的下学期时??

寒假结束。大人们同声喊着一句恶毒的咒语,“神兽归笼!”毫不留情地一脚把自家娃娃们踹回了学校。

归秀兰也不例外,有多疼爱唐天,就有多想他早日回到学校去正正规规接受教育。上学期考得挺不错,上学期的家教白勇过完春节,又继续被请回来他们家帮她看顾两孩子。

开学日一早,方源又来到他们家,专门给唐晔送来一件宝贝:盛装在小小锦盒里的一支毛笔。

小孩见过的好东西多了,起初有点儿不以为意,但他轻轻把这杆素笔拿起握在手里时,木质笔杆做工质朴,有金石的刚硬却又触手温润,就着落地窗一看,笔尖上黛紫色毛发细腻而富有光泽。他轻轻地把笔身转过来,上面刻着一行行书小字:“赠吾孙唐晔,癸未年癸未月甲申日巳时一刻诞辰。”

唐天凑过来一看,“什么呀,一支破毛笔!”他劈手抢过来,念道“癸未年癸未月……妈妈,上次我记得去一个什么庙里祈祷,你帮我写的我的生日是辛什么?我当时还说我出生在辛年,所以学习太辛苦了呢!”

方源笑着说:“二少爷你出生于辛巳年庚子月。当日你初入校门,老爷也有向你赠过同样的毛笔,寓意开笔吉祥,是为祝你在学习生涯中一帆风顺。虽然三少爷已不是第一天读书写字,但既是首日到校,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那赶紧把这破笔给扔了吧,小晔。你看这么多年,这笔一点都没有保佑到我。”唐天嚷道,作势要把这支笔扔进垃圾桶。

唐晔急了,一只手紧紧抓住他的手腕,另一只手就想把笔抢回来:“给回我!”

“不给!”唐天逗他玩。

弟弟手脚修长,差点儿就能够得着。这时,唐天看见父亲的身影出现在走廊里,免得父亲骂自己,赶紧说:“好了好了,开个玩笑嘛,这么大反应,没意思!”他把笔塞回弟弟手里。

唐晔有点儿不相信似的,瞅了他一眼,赶紧把笔小心翼翼放进锦绣小盒子里,又郑重的放进书包。

昨天还是陈姨提醒太太,归秀兰才勉为其难的带他去书店买来了各种文具。

方源不动声色地嘱咐道:“三少爷,这支毛笔,请您务必妥善收藏,切勿轻易示人。”

唐晔很正式地回答:“祖父所赠,我必用心珍藏,时时感念爷爷的恩情。”便蹬蹬蹬跑到楼上房内放好。

两个孩子的学校在番禺。唐晔第一次坐车到校,满怀欣喜。但是却在没到学校的时候,唐天就让司机停下来,开了车门指了指外面,“学校很快到了,你沿着这条路走一直走到尽头,看到吗?就是那栋浅蓝色的大楼那儿,往右一拐就看到大门口了。”

唐晔疑惑的问:“为什么要我走这么远?”

唐天又说:“你可别在学校里告诉别人,你是我的弟弟,我讨厌这样。别告诉别人你认识我。记得了,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在学校里有仇人,你记得别跟我扯上关系。”他有点不知怎么跟朋友们解释这突然多出来的家人。

唐晔默默地应了一声。

“记得今晚你还是在这个地方上车。”

唐晔自己背着书包步行到校,只见一位笑容甜美的女老师已站在门口等候。她自我介绍姓李,并确认了男孩的名字后,便领着他进入学校,上了教学楼。

李老师惊讶于唐晔独自上学,问道:“你的爸爸妈妈没有和你一起来吗?”

男孩不解地反问原因。

李老师解释道:“因为你是转学生,第一次过来学校,通常爸爸妈妈都会过来,了解你的学习生活环境。”

唐晔摇头表示:“不需要,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

私立小学的李老师对这种情况已见怪不怪,知道许多父母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况且,唐晔看起来温顺懂事。进入教室后,李老师拍了拍讲桌,在黑板上写下唐晔的名字,向同学们介绍这位新朋友。

由于男孩身材不矮,李老师将他安排在倒数第二排的一个位置。唐晔坐下后,左右两边的同学都友善地向他微笑。老师还安排了班长中午带他吃饭、午休等事宜。

新来的男孩有些羞涩,但还是感激地接受了大家的善意。

就这样,唐晔开始了他在新学校的第一天。虽然一切都是陌生的,但他一直相信,只要他勇敢地迈出每一步,就一定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

他在课间看到邻班的唐天在与同学打闹,又一个课间听见他在自己班教室后面开演唱会,身边围着一群男孩女孩。他想,哥哥真受欢迎,我好羡慕他!真希望自己也有这么吸引人的本领,真希望自己也有那么多好朋友。

他跟随同学一起去围观时,与唐天对视了一眼,哥哥的视线冰冷。他赶紧低下头,一定要紧记与哥哥的约定,在学校里装作不认识他。

两三个星期一晃而过。他不擅长与人交流,但学习成绩挺好,同学问他问题也乐于回答,总算是与前后左右的同学都认识了。

三月下旬的一天,天空阴沉沉的。那一天,唐天落了单,三个小“跟班”不是感冒请假就是有事没来。本来他打算在教室里猫上一整天的。但上午不慎夸了海口的他,中午,虚荣心迫使他独自走在两座教学楼之间的巷子。

突然,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寂静,五个得意洋洋的少年将他围住,哼,不就是整天像口香糖残渣那样甩也甩不走的杨阳那帮人么。

唐天的心跳加速,妹的,他们五狗队要以五打一啊!这次恐怕自己难以逃脱。他开始意识到,邻座的女生请求他帮自己拿回东西,估计就是他们设下的陷阱。

“天哥,吃饱了?!怎么自己孤伶伶的?”杨阳的笑声在狭窄的巷子中回荡,充满了挑衅和戏谑。他的眼神里闪烁着得意的光芒,仿佛已经看到了唐天败下阵来的情景。他身后的四个跟班也跟着哄笑起来。

唐天被他们的叫嚣声包围,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试图平复内心的熊熊战意:他不可以再打架,他有了希望、要考上重点中学,现在可就不能再背任何处分了。

“怎么?天哥今天没带小弟出来啊?”杨阳继续挑衅道,他的眼神在唐天身上扫视着,似乎在寻找着可以嘲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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