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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吗?”路飞伸手去接。

没想到香克斯居然又把甲虫收了回去,“我不会给你的,想要的话自己去找吧。”

“哼!”路飞艰难逼自己转过头,“我一定会找到比它更大更帅气的甲虫的!”

香克斯敷衍点点头,“那就试试看吧~”

夜色渐晚,艾斯和萨博也分别抓到一只大甲虫,取名为“海格力斯”和“毕达哥拉斯”。

“差不多该回家了!”

“我不!”路飞躺在地上打滚,他都还没找到自己的“欧丸皮斯”,他才不要这么早回去!

萨博热心表示,“下次路飞你和我一起向甲虫之神祈祷,一定也能像我们一样找到甲虫啦!”

“可是我今天就想要!”

香克斯绑住的甲虫挂木棍上,用“虫竿”钓路飞,“路飞你抓到的话,这只阿特拉斯就归你哟!”

“真的吗?”路飞跟随木棍升高降低不停跳起。

艾斯凑萨博耳边,“你有没有觉得那个男人好像在逗猫?”

“确实很像!”

香克斯看逗路飞逗得差不多了才让路飞成功抓住它,老实认输,“居然被你抓住了,现在‘阿特拉斯’是你的了!”

“耶!”路飞兴奋得跳起来!

回去的路上,三兄弟还顺便路过了一下野猪巢穴。

“今天吃猪排饭3号、炖猪肉5号还是酱骨头2号啊?”路飞脑袋纠结。

“我推荐烤猪肉5号!”萨博表示。

艾斯疑惑,“就不能全选吗?”

香克斯直接敲晕了四头野猪。

“不对不对!香克斯你敲晕的是粉蒸肉3号、卤猪肉4号、辣椒炒猪肉2号和烤肉7号!”

香克斯:所以你们到底是怎么认清楚这些野猪谁是谁的啊!

***

“长官,风车村港口发现一艘海贼船,经确认,是总部下令需要重点关注的红发海贼团,军舰弹药装备完毕,随时可以发动袭击!”

我原本睡得迷迷糊糊的,手下的报告,将盖在脸上的报纸揭了下来,“红发海贼团?”

我接过手下递过来的望眼镜,确认了,港口那艘海贼船确实是红发海贼团的。

下午的时候露玖姐姐打电话虫跟我说,家里面来了位老朋友,还故意卖关子不告诉我是谁。

现在我知道是谁了。

笃定我不会抓他,故意明目张胆来我的大本营旁边?香克斯这家伙会不会太恃宠而骄了!

部下还在喋喋不休,“之前红发海贼团从长官我们手里跑了,现在正是时候抓住他们一雪前耻!”

我把望远镜还给下属,“他们成员大部分都上了岸,光是击毁他们的船有什么用?”

“今天先回基地休息,明天一到三支队轮流监视他们,查清楚他们来到岛上干什么。”

至于我嘛,当然是先回家看看我的老朋友。

第102章再见and结婚

路过酒馆门口的时候,透过酒馆的腰门望了里面一眼,红发海贼团的成员果然在店里面喝酒,只不过没看见戴草帽的那个人。

我朝他们挥挥手算是打了个招呼。

香克斯去了我家。

这个认知让我有些心情愉悦,一路上看什么都觉得顺眼。

就连回家的途中遇见不知道谁挖的大坑,踢到绳子就会触发的吊网陷阱,都没能影响我心情。

结果我回家之后,逛了一圈屋子。

院子里老爸老妈在搂搂抱抱。

书房中克洛正在整理需要我处理的文件。

客厅窗户旁露玖姐姐端着水杯喝水。

“别找了,他陪艾斯他们三个出去玩儿了。”

“这样啊。”

我歇了准备再找一遍的心思,站在院子里看老爸老妈。

刚刚我只看了一眼,以为他们是在搂搂抱抱秀恩爱,现在才看明白,他们是在跳交谊舞秀恩爱。

短短一小会儿,他们切换了两三个舞种,动作潇洒利落,俨然专业舞者。

老爸老妈停下来擦额头上的汗珠,“莉莉丝,你觉得我们跳得怎么样?”

“诶?”猝不及防被问到这个,我拒绝道,“我又不懂。”

“你们怎么突然想到要跳舞?”

“你不知道吗?今年将会举办东海第一届‘水晶鞋杯’交谊舞比赛,奖励超级丰厚……一等奖奖金是一亿贝利!”

我当然知道这个事情,这个活动主要的赞助方就是我。当然,举办这个活动主要是为了炒作海上演出剧场开业。

只是没想到老爸老妈也准备参赛。

“奖金能不能得到不重要,主要是想找点事干??现在家里面孩子有露玖照顾,牛奶厂有克洛打理,我们闲得发慌。”

“要不莉莉丝你也和我们一起参赛吧?我们练舞的舞室正好有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好缺搭档,和你很相配,你们可以一起……”

“你还年轻,学的一定很快,多一个人参赛,多一分得奖的可能~”

老爸控制着妈咪不停旋转,“你不喜欢我们介绍的舞伴,自己找也可以。”

“要是不好好找舞伴,最后可是会被一个人孤零零剩在舞池边上的~”

老爸老妈的心思,昭然若揭。

参加交谊舞比赛是假,介绍相亲对象才是真吧!

哪里是找舞伴,分明是在让我找个男人带回家。

“我平时当海军很忙的,我最近有望被提拔成准将,可不能在这个关键时刻分心!”我转移话题,“我去找找路飞他们,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老妈在老爸的控制下,上半身朝后弯,脑袋倒着对我说话,“周围他们都熟,又不会迷路,过会儿他们就回来了。”

我当然知道艾斯他们能自己回来!

露玖姐姐笑道,“嘛,第一次去科尔伯山确实很有可能会迷路。”

“麻烦莉莉丝你去接一下他们啦!”

露玖姐姐话里有话。

不过,不重要了。

我推门出去。

山谷晚风徐徐,凉风穿过树林传来叶子碰撞的哗哗声,蝉鸣鸟叫断断续续,重物被拖拽的声音显得格外突出。

朝那边走进,还能听见小孩子吵吵嚷嚷的声音。

“等妈咪回来,我要把‘阿特拉斯’给她看!”

“喂喂,香克斯,你明天还会过来陪我们玩儿吗?”

“今天我们真的玩得很开心!我们明天可以一起去偷蜂蜜,或者你更喜欢采

蘑菇?”

循着声音,我拨开茂密的树枝,看见了那个陌生而熟悉的身影。

我走出来的时候他正好转头看我。

我喜欢上香克斯是日久生情后+久别重逢的见色起意。

我看过他最近的悬赏令,他现在左眼上有了三道疤,留了胡子,算是破相了。

幻想破灭,干脆分手吧??我原本是这样想的。

可再见到他真人的时候,我迟疑了……他比上次见面的时候高了点,黑了点,不如以前英俊,但我挪不开目光。

糟糕,好像有点舍不得。

我听见自己对他说,“哟,香克斯~好久不见。”

“嗯,莉莉丝,好久不见~”

原本以为,两人六年不见,总会有些陌生和隔阂。

但他笑着同我打招呼的那一刻,当初相处的画面都浮现在眼前,好像我们当初不曾分别。

“啊!是妈咪!”

“小姑你回来啦!”

“莉莉丝妈咪,我好想你!”

三个小孩不像某位大人,呆呆站在一边。

我张开双臂揽住朝我扑来的他们,挨个拥抱。

蹲下身听他们叽叽喳喳介绍手里面的甲虫,又指着身后的野猪表示那是他们打来的猎物晚餐。

我摸着他们毛茸茸的脑袋,“哟西哟西,你们今天超级棒的!”

再看旁边的那位大人,除了刚才那一句话,什么表示都没有。

脸上还摆出一副也不过就这样的表情。

这个人什么意思?

“怎么?你见到我不高兴?”

“没有不高兴??”香克斯闷闷低头,不肯看我,“就是有些饿了,想早点回去。”

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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