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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回(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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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王掌柜对她们的热情程度,只要东西不差,应该不会被拒绝。

她们村靠着西山,欢弟又整天带人上山,家中肉食不少,能做的种类也多。

未必不能给自己挣出一条来钱的路子来。

于是,红姑忍着心疼,在于欢的怂恿下把各种调料都挑了不少。

买完调料之后,于欢说想要逛书肆,几人便顺势往北走。

…………

待到了城北,街上的氛围明显安静不少。

这里没有没那么多烟火气的酒肆茶楼,更没有热热闹闹沿街揽客的店小二。

有的只是穿着儒生服的学子们。

文林大街上,卖书的、卖字画的、卖笔墨纸砚的、卖古代版高端工艺品的……应有尽有。

红姑和小石头一眼便被路边一家铺子上的窗花样子吸引了去。

这里的窗花图案很多。

有文字版的福、禄、寿、喜,有象征爱情的蝴蝶纹,有代表年年有余的鱼纹,有代表吉祥如意的如意纹……

更有最受书生们欢迎的、寓意才华满腹,象征刻苦、通达的冰裂纹……

红姑母子俩站在人家铺子前,对着满桌子红彤彤的窗花,看的津津有味。

于欢见两人看的认真,干脆留她们在这里慢慢看,自己则去了隔壁的文房四宝店。

她打算买些初学者用的文具。

片刻后,于欢满脸严肃的从这家店走出来,心中告诉自己,街口的店,贵些实属正常。

然后,她运了运气,抬脚走进另一家店……

从街头到街尾,一圈价格问下来,于欢终于死心,接受了古代笔墨纸砚比猪还贵的现实。

于欢不是个大手大脚的人。

于欢一直认为,钱要花在刀刃上。

她虽然这会算是有钱,但也不能胡花。

这些店好些东西的价格都快赶上奢侈品了,她实在下不去手。

于欢最终只买了一批最便宜的硬毫笔。

付钱时,于欢强行忍住想要自己回家做毛笔和纸张的冲动,抿唇付了钱。

大概是掌柜的看她一脸忍耐付钱的样子太过可怜,间且她买的东西也算不少,还主动送了两个草纸本子给她。

不用讲价就有额外收获,于欢当即眉开眼笑。

…………

于欢之所以突然要买毛笔,是因为她想教狩猎队的大家识字。

昨天队员们的话她都记得。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大伙儿羡慕的话说完也就忘了。

于欢却听到了心里。

当晚,于欢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想着白天的事,怎么都睡不踏实。

于欢不是个爱冒头的。

以她的性格,只想在古代老老实实活着。

不想,也不认为自己能够改变什么。

她很清楚,人一旦开始迈出第一步,便会产生贪念,很可能会一发不可收拾。

教了人家识字,那道理要不要教?知识要不要教?

队员们现在能吃饱穿暖,每天就很幸福。

若是眼界开阔,知道的多了,活在这样一个世界,却没有力量改变,是否会觉得痛苦?

人最怕在没有力量的时候突然觉醒。

都说无知是苦。

但若是懂的多了,是否又会陷入另一种更深层的痛苦之中。

可她又真能缩着头,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人大字不识一个,懵懵懂懂过完一生吗?

白日里,队员们羡慕的眼神,他们眼睛里那种对知识的渴望,于欢怎么也忘不了。

作为旁观者的她,真就能做到完全无动于衷吗?

…………

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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