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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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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后来去城里又给自己买了支毛笔。

不光学生们要练字,她自己也要练起来。

毕竟是当“先生”的,总不能学生练好了,她自家还是一手丑到谁都认不出的毛笔字。

于欢毕竟从前练过硬笔书法,练软笔字的时候心里多少有点谱,上手也快些。

队员们此前都是自己拿着毛笔蘸了水,在石板上瞎划拉。

写出来的字主打一个能看懂就行,毫无美感可言。

这原也怪不得他们??毕竟教字“先生”自己就是拿块石头在板子上划拉出来的。

这个情况一直持续了很久。

于欢一开始还没什么想法,看的多了,深觉这样教下去实属误人子弟。

还是要在学字的同时,让大家把字体也练好才行。

不然大伙儿以后出去,遇到需要写字的场合,一抬笔满纸的小狗刨,那多难看呢。

于欢后来让大家悬腕练字,也跟这个有关。

打算练字之后,于欢在空间里找到了好些本楷书字帖,最终选了一本她觉得不错的作为“教案”。

然后,于欢痛下决心,“斥巨资”在书肆买了好些纸跟墨。

镇纸还是没有买,于欢至今仍觉得用石头就很好。

之后,于欢在家埋头苦练,练了许久,才终于觉得能勉强“蒙混过关”。

时间有限,以她现在的水平,提笔就写好还是有些难度。

但是她可以讨巧。

一张写不好,就写十张、二十张……里面总有一张是能见人的。

每天晚上,于欢先在纸上写个数遍,在里面挑出一张能看的。

第二天,就拿去挂到“黑板”上,让大家照着描画。

有了努力的方向,学生们的字渐渐有了些形状。

因为足够认真,进步还挺明显。

然后,连过年的楹联也是于欢带人进城买了红纸,让大家自己写的。

楹联的内容则由于欢友情提供。为此,她没少翻书。

学生们也不嫌自家的字丑。

能写出来、认得出是什么,大伙儿就已经很高兴啦。

写好的楹联带回去,家人们见了,更是笑的合不拢嘴,都说自家孩子出息了。

村人们见了,就有人过来求字。

大伙儿正是对“写字”这件事热情满满的时候,只要来求的,来者不惧,都给写了。

是以,年前那段时间,大家很是忙了一阵。

…………

过了年,于欢天天在家教人写字。

练字这东西,也不好一刻不停的写。

总要中途休息一下,换换脑子歇歇手腕。

哪怕现世里高三的学生,还有几分钟课间休息呢。

于欢她们学这个也不赶时间,自然更要“劳逸结合”。

冬日天冷,休息的时间,一群人坐在暖和的房间里不想出去,难免些无聊。

于欢也不赞成他们趁那几分钟出去顽,忽冷忽热的,没的折腾感冒了。

既然无聊,总有人想着搞些娱乐。

有人从家里揣了“嘎拉哈”、并一个自家缝的口袋,几个人坐在炕沿边上玩儿。

“嘎拉哈”就是羊拐,是羊身上的一块特别的骨头,有好几个面。

猪、牛、狍子之类身上也有。

玩的时候将口袋高高抛起,趁着口袋落地的瞬间,用手去翻那“嘎拉哈”,成功翻到想要的面,并且接住口袋,便算成功了。反之就是失败。

这东西多是手眼灵活的人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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