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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足够说明了小友与此剑之间的缘分!你不拿这剑谁拿?”

“再好的名剑也是需要实力过硬的名将来配的!要是这剑小友不拿,那老夫也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人能配得上此剑了。”

黎筝看着王翦老将军目光灼灼的眼,明了了他的意思。

他希望宝剑赠英雄,他希望这剑能落到与之相配的人手里,否则,便是明珠蒙尘,无线可惜了。

第136章

第二日夜半, 一个风尘仆仆的青年托着沉重的身体,独自一人,步伐蹒跚地走进王翦统帅的军营。

他是常年往返于咸阳和军营之间的信使, 一身让人熟悉至极的装扮与衣物,守门的将士眼睛一瞄见他,半点没有耽搁的打开营地的侧门,将人放了进来。

“盗倜, 这次来, 你的马呢?”

他们二人颇有些熟悉,如果青年带了马匹,守门将士自是不介意帮忙将马牵去马厩。

可盗倜身边空荡荡的, 除了他一人,再没有别的事物。

青年掀了掀眼皮,淡淡答:“在来的路上跑死了,我将它的尸身丢在了半途, 自己先来军营了。”

作为最快的信使,盗倜不但擅长骑马,自身的脚程也是不慢。

马死在了半路,他靠着自己的两条腿,也跑完了剩下的路程, 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守门将士钦佩地点点头,递上一杯冒着热气的温水:“听说你是五天前出发的,居然今日就到了,速度上是又进步了。”

盗倜慢吞吞地点头,他疲劳的眼皮都在往下耷拉, 双眼间仅剩下一条缝儿,几乎没有任何力气来与将士闲聊:“劳烦帮我寻张空着的通铺, 让我休息一日,明天大早,我便回程咸阳。”

“这次走的这么急?”守门将士在前头带路,引着人到一处尚还有空位的帐篷外头。

盗倜跟在后头,人已是快要睡着了,全凭本能回应着:“这次比赛,我赢了那身居高位的赵万扈,坏了她满心的盘算与愿望,还是不要多留与她再碰面的好,否则,恐怕要被她惦记上。”

青年的想法里从未有过自己落败的预设。

他是这个行业里的顶尖,是其中的楚翘,是最快最高效的信使,在两地间如何快速往返,怎样超各种小道捷径,如何熬夜长途跋涉,这种种知识经验,都是他在日积月累的送密保实践中得来的。

而半途冒出来与他对比的赵万扈身居高位,过的是锦衣玉食不知何为人间疾苦的贵族生活。

大概走上一走就要歇上半路,细皮嫩肉,满身金贵,没有半点可能会跑在他前头,抵达军营。

如果盗倜没有计算错误,那位天之骄子的赵万扈估计还需三四天才能到达此处,他今夜在军营里歇上一晚,明日走人,刚好跟对方打个时间差。

毕竟赢了少年,他盗倜面上不光彩,输了更是丢人,双方能不碰面就不碰面吧。

腹中如此盘算完,头重脚轻的盗倜单手撩开帐篷,连梳洗也顾不上的,只想一头栽进枕被,睡上个天昏地暗。

却听身后带他来的将士突兀道:“你说那位赵小将军?她在你前头一日就来了。你不需担忧什么被她记上,比赛赢家是她才是。”

青年撑下的手臂一软,人差点从通铺最边缘的位置上掉下来。

“你,你说什么?”

五日!只用五日便抵达军营,已是骇人听闻的神速,若非靠着对地形的烂熟于心,对马术的极致磨炼,还有仰赖意志力的接连熬夜,根本就没人能达到这个效率,在短短五日内就来到秦国和前韩国的边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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