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第18章(1 / 2)
跨年夜前夕,Guddy给了林栖四张维城卫视的跨年演唱会门票,还是前排VIP区。
林栖高高兴兴带着寝室姐妹去了。
晚会星光闪耀,压轴嘉宾是乐坛大咖姜沉。
在陆野签去青鸟之前,姜沉是青鸟一哥,现在是双雄局面。
林栖一直很欣赏姜沉的歌,和陆野不一样,姜沉生于音乐世家,父母是上个年代有名的歌唱家,哥哥是知名交响乐团的钢琴家,姐姐是一位定音鼓手。
就在去年,一家五口还齐登春晚,阖家才俊,令人羡艳。
他自己拿国外知名音乐院校的荣誉博士学位归国,第一张专辑就惊艳世人,之后一路稳扎稳打,从来没出过负面新闻。
他的歌恢弘大气,凸显国风的同时又不失流行元素。
因此常常出现在各大节日庆典上。
姜沉零点的压轴表演让VIP区的四个女孩连连发出惊呼。
一个人演奏三种乐器,钢琴,小提琴,架子鼓,自弹自唱。
唱到副歌,身后幕布拉开,百人交响乐团齐奏,姜沉又化身指挥家,每一种乐器的声音都被他玩转。
“完美……”许舒目不转睛盯着台上,缓缓叹道,“我都想爬墙了……”
“嗯嗯,完美。”林栖眼睛和耳朵都应接不暇。
姜沉就好像是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王子,又不像王子一样空有一副好皮囊。
他的才华好像江水,每当你以为已经到极致,他总能再掀一浪。
那一刻,完美两个字在他身上得到了具象化的展现。
回到家,林栖还沉浸在姜沉的表演之中。
她躺在床上刷手机,热搜榜排在第一的是:#陆野零点表演稳拿八家卫视同时段收视最高#
底下是一张融合了各家卫视收视率的走向图,零点的高峰时段,陆野遥遥领先,姜沉在他之后。
林栖指尖一点,打开陆野的表演片段,正好在唱《野》,爆炸卷带着巨浓的眼妆霸占了半个屏幕,他声嘶力竭地一吼,林栖差一点将手机丢出去。
凭什么这种表演能压姜沉?
她飞快地切掉了视频,怀揣着替姜沉的不值,点开了“泔水车”的账号,将她们寝室四人在跨年演唱会现场的合照发在了上面。背景是姜沉的灯牌,还带了个#姜沉国家级乐团伴奏#的词条。
配文“这才是现场的意义”。
陆野裹着被子,坐在五星级酒店的大床上,鹅绒被轻柔地搭在背上,被面贴着肌肤,传来凉意。
“这才是现场的意义。”
他看到这话,感觉像是被打了一拳,毫无防备地。
收视第一的桂冠瞬间变成皇帝的新装,赤裸裸的,羞愤又难堪。
就因为一个爬墙的粉丝?
真的好气。
就在这时,对方猛不丁又更新了一条纯文字??
“他是用爆炸头救过你的命吗?”
泔水车小姐很少这样直抒胸臆。
她以往的微博,总是很巧妙地避开具体特征,将话说得含蓄又隐晦,恨不得全世界只想让他一个人看懂。
陆野愣了愣,整个人闷在被子里,给气笑了。
半晌,他探出头来,出于某种报复心态,找了张演出结束后的离场侧拍。
照片中,粉丝山呼海啸地举着他的灯牌,他转身挥手告别,黄色的光晕沁在他周身,模糊了他的神情,全靠他优越的五官轮廓撑住,氛围感极强。
“再见。”他写道。
觉得不够解气,又点开编辑,加了张和爆炸卷的合影。
陆野的头像上长出了小红点,林栖点进去一看,就看到了那句“再见”。
她眼神微微凝固,心里忽然生出一阵莫名的失落。放佛某段旅程,真的要到此为止了。
但这不过是一条正常的营业微博而已,谁敢想象它真的意有所指?
林栖第二天就将这事淡忘了,不管是陆野的那句“再见”,还是对姜沉屈居第二的不服。
在她人生里,陆野没有代替品,不管对他是爱是恨,都不会出现第二个。
她依然关注他的作品,然后一言不发地累积失望。
.
开年后,巨星陆野开启了全球巡演。
这也是林栖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
巡演第一站就是维津市,粉了六年的偶像开第一场全球巡演,哪怕不再像从前那样热爱,也是一定要去的,林栖早早就做好了准备。
在开票的第一时间,寝室里静得连穿堂风都不敢放肆,四个女生埋头猛戳手机,手指快出残影,把多年弹钢琴的功底都用上了。
“抢到了!”林栖欢呼,她抢到四张看台连坐,区域还比较靠前。
宿舍里一片沸腾。
一切尘埃落定后,林栖才看到手机里Guddy发来的信息。
【陆野的演唱会想去吗?他给萨米留了十张内场前排的票,萨米托我给你两张,内场VIP第一排。】
林栖苦笑着将这事告诉舍友。
四人商量后,决定退两张票,剩下两张的钱由四人平摊。
“我坐看台就好,其他的你们商量吧。”林栖率先退出VIP席的竞争。
她还是更喜欢自己抢来的票,况且也不太适应内场座位的拥挤。
最后,许舒和姜圆坐VIP区,林栖和余可坐看台。
那一天,林栖提前半小时进场,来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从二十二排看下去,内场密密麻麻的人群就跟蚂蚁一样,舞台更是遥远地好像在另一个星球。
她这才知道十万人体育场原来这么大。
第一排的票有多难抢?恐怕手速快如马克西姆也抢不到吧。
夜幕笼罩,灯光暗下来,屏幕倒计时,超重低音犹如人的心跳,沉闷作响??
“三,二,一。”
“唰??”舞台灯光一齐亮起,陆野穿着漆黑的长款猎装,从升降台降下,在灯光的衬托下,犹如神?降临。
他的气场稳住了山呼海啸的排场,霸气兼具实力,完成了从一个不羁少年到成熟男人的蜕变。
他的每一滴汗珠,每一次喉结滚动,眼睫轻颤,都被巨大的屏幕恰到好处地捕捉到。
林栖不敢盯着看太久,她确定坐在后排是对的。
尽管不止一次地渴望离偶像近一点??
考维音、做音乐、录歌、驻唱,是自己所爱,也是偶像曾走过的足迹。
但是当真离得近了,又莫名心悸,顿失安全感。
这样地喜欢一个人,有点像是叶公好龙。
第一、二张专辑里的歌快要唱完了,每一首林栖都能闭着眼睛合唱,她自以为已经唱得很大声了,可连旁边的余可都听不到。
余可身为一个被动追星追了四年的路人粉,兴奋地挥舞荧光棒,加入合唱的队伍,同时不忘带动林栖,拉着她的手喊:“你唱啊!你肯定会唱!”
林栖:“我在唱啊。”明明唱得很大声!
余可:“你说什么?”
林栖:“我说我在唱。”嗓子都唱哑了……
余可:“下一首再唱?下一首你就会唱了?”
林栖:“……”
下一首林栖真的不会唱。
正是黄金时段,听到《野》的前奏,她忍不住下头。
下一秒,爆炸卷就和陆野一起从天而降。
其实爆炸卷只是词曲作者,但是陆野几乎每一次现场唱这首歌,都带着他,提携的意图非常明显。
“你不喜欢摇滚吗?”余可感觉到一股凉意从身旁传来。
陆野第三张专辑出得飞快,已经发了四首歌,都是类似的风格。
他开始收歌,不再自己包揽所有,合作的音乐人大多是新人。
粉丝为他声援,说提携新人是从乐坛偶像走向乐坛大佬的最好证明。可是林栖不买账,她大概,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称职的粉丝了吧。
余可也不太会唱这首歌,她趁这机会喝了口水。
明明节奏上口,歌词简明又反复,落在脑海里却没有太深刻的印象。
“我喜欢摇滚啊。”林栖慢了半拍才回答。
她更着迷于陆野未出道前,乐队时期的舞台。
那种随性,恣意,热烈,毫不刻意的感觉,曾经被小刀纂刻在心里,而现在却被时间风化成了一抹浅淡的轮廓。
记忆呐,也太容易抛弃主人了。
很多人说陆野的三专有他乐队时期的影子。
可是林栖知道,那个锋芒毕露的少年,再也回不去了。
陆野亲自写的那几句歌词,依然有感觉。
可为什么要生硬地嫁接到这样的歌里?
剩下的那些苍白的呼喊,骗骗小孩子罢了,世界何其复杂残酷?她才二十一岁,就已经不经骗了。
接下来的舞台,也都是类似的的风格。爆炸卷除了合唱两首,还有自己的独唱。
两人商业互夸,分享废寝忘食的创作过程,又过去了十多分钟。
安可是第一张专辑的《无眠》,林栖最喜欢的一首,竟然改了编曲,融入了舞曲风格。
“这个在抖上很火的!”余可话音未落,万人起立。
荧光棒随着节奏变化颜色,配合绚丽的舞台灯光,将体育场变成了偌大的蹦迪现场,舞台上降下一只巨大的银色灯球,晃得人头晕目眩。
前后左右的人都站了起来。
林栖也站起身来,然后静悄悄地离开了体育场。
身后忽然有烟火腾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她没有回头看,那片充斥着荷尔蒙的喧嚣,仿佛是一场盛大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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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结束。
陆野吃过抗敏药,在酒店休息室的沙发上半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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