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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4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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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她作为一个漂亮的女明星注定会比别人的风雨多,娱乐圈的明星种类那么多但是挨骂最多的一定是最漂亮的那几个女明星,纵观内娱多年凡是特别漂亮的女星几乎一生都伴随着黄瑶。

同期的男星哪怕是黄赌毒俱全都没有被骂这么多过,因为大家就是喜欢关注最漂亮的女星,就是喜欢八卦花边新闻,别管你多清白人家就信自己想象的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造谣的人住在人家的床底下呢。

而且有些谣言只是某些帖子里的随意猜测,但是传的久了被各路人马加工一番就成了真的了,一个个说起来都跟亲眼见过一样。

暮语不谦虚的说一句,她觉得以自己的颜值完全会走那些人的老路,准确的说已经在走了,毕竟她的名字现在只要出现在新闻里就会有无数人点击查看,完全就是流量密码。

“既然你决定好了那就这样办吧,不过你也知道咱们这个圈子吃人血馒头的人都很会擦边,这些官司打起来又难取证又难告赢,所以这事儿急不来。”

“我不急,你多找几个律师以后专门干这个,我耗得起,而且不是说律师这行新入门的人也很难混吗,既然这样咱们也能找些资历浅的专门慢慢培养,工资给高点不比他们整天给大律所辛苦强。”

而且娱乐圈的官司经验要是丰富了以后收入也不比做别的少,毕竟娱乐圈这个需求不少,而且有了这些专业的人组成团队也能更好的知道怎么收集证据。

网友一直说明星只会打名誉权的官司是心虚其实也不尽然,因为告诽谤就算是明星也很难告成功,诽谤罪算是刑事犯罪了,它需要自诉人对被告人的主观故意行为进行举证,而网络上的被告人往往是转发者,自诉人对于造谣者是否明知知道内容为恶意捏造这件事很难证实。

这个罪名成立必须有完整的证据链,比如说找到谣言的源头什么的,就是明星找证据链难度也很高,而且只要造谣者说一句他也是听人说的就没法告这个罪名了,但这一点造谣者必然不会承认,而且这个罪很难立案,现实里被造谣的普通人其实也很多,但是想告成功也不容易。

所以杜兰说这是个长期工程,他以前在的公司算是大公司了都很烦弄这些,因为回报跟付出完全不成正比,不过暮语愿意为此花大钱进去杜兰自然也能积极的照办。

他立刻就让人猎头帮他挖了几个这方面比较资深的律师过来,又找了一些初出茅庐刚进入的这行的新人帮着做琐碎的事儿,找人做这个程序反而是最简单的,没多久程序就好了。

然后就是让律师拿出一些需要的内容填充进去,当然这只是初步的,以后还会根据遇到的事情继续完成这个程序,所以程序员也得找个固定的。

等暮语这边忙完这件事的时候祝韵那边的情况已经很差了,他跟公司的矛盾已经走到了明面上,而且网友大部分不支持他都觉得祝韵是想把新剧名声不好的锅甩出去,剧组那边也一直在把剧本的问题甩给他。

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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