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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读的不是很标准,好像还读错了,因为隔壁的大叔差点就要窜过来捂住他的嘴巴,但是男孩挑了挑眉,露出个意味深长的表情来。

他说,“lrumi。”

林洛翻来覆去念了几遍,发现自己一开始是将最后一个单词读错了,虽然不太懂这个词的意思,但大概是这个男孩的名字吧,读起来像伊路米还是伊尔迷,类似于这种感觉?认识了一个词之后,林洛豁然开朗,原来也不是没有共同的地方啊,这样看来他大概能够学习了!

大概是伊尔迷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吩咐了什么下去,而后林洛的玩具里就多了一些看图识字的卡片,玩游戏似的一些书籍,应该是最普通基础的那一款。

无聊的人生终于有了消遣,林洛感激涕零。

虽然你好像灭了我全家,还把我当娃娃,但是你让我活下去了,ok,我将暂且忘掉这件事。毕竟复仇需要有愤怒心理,而恐惧的心理是无法复仇的。

正义司法制裁罪犯,但是制裁不了超级赛亚人。

林洛为了能够交流,快点长大,早点离开,几乎是在努力地学习,自己一个人钻研,实在不懂就随手拉个人,让他们读,类似与近似做标记,不知道是不是新脑子就是好使,林洛已经能够听懂绝大部分的话语。

类似于,“今天又有人来闯门了?”

“嗯,都喂了三毛。”

“真是麻烦啊这群人,不懂变通的吗?”

“我们只需要守护着这条路就行了,别让人能进主宅,否则你和我都得以死谢罪。”

“还没人能过梧桐管家的防守吧?”

“也是。你说伊尔迷少爷今天还来吗?”

“不清楚,也许是对这小孩腻味了吧?留下来当个佣人也行,毕竟这孩子看着可聪明。”

看着可聪明的林洛慢腾腾地继续看自己的认字书。

要留下来当佣人?不是吧哥们,用你们这个能杀人的勺子吃饭吗,牙都得崩断两颗。

这个时候,林洛就无比的想念闺蜜,相比起笨蛋一样的自己,闺蜜是点子多多的人,说不定就带着自己逃出去了呢?虽然有什么既来之则安之的信念,可一想到那么小一个小男孩,杀人不眨眼,还把他带走了养,就觉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他现在最害怕的人只有伊尔迷,没有之一。

正想着,一双手突然把他抱了起来,转了个身子才发现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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