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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等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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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道:“我何时计较过……只是前朝大臣们,恐怕不依。”

“不依,就都杀了。”

皇帝下诏,命吴王朱?为贵妃服丧,且服以斩衰三年,为贵妃主持丧事。犹嫌不够,以贵妃抚爱诸王为由,敕令皇太子及其余诸王皆服期一年。

又抚恤贵妃家人,赐田租三百石,用以四时祭祀。

再令礼部于每年时节和忌日,备仪物祭奠贵妃。

隔日,又说贵妃之名不应寂寂无闻湮没后世,当追加哀荣,赐以谥号,命礼部拟。礼部拟了十余个,都不称意,一气之下又要杀人,被皇后拦下道:“不按律就杀人,淑英知道了怎会高兴?”

皇后会同诸女官,商议谥号,范孺人启奏道:“贵妃一生执法为公,德行彰于天下、遍及后世,区区‘贤’字未能尽意。‘安民立政曰成,布德执义曰穆’,臣请以‘成穆’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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