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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罩虽然在哥谭搅了点浑水,出道秀还算漂亮。但影响有限,在哥谭这个人才辈出的舞台上,戏份多寡还排不上号。
企鹅人是极其鸡贼的,对保镖的考察极其严苛。当年作为罗宾那阵,红头罩也没少给这个老熟人添堵,当然也是或多或少了解他的性格——倘若做他的保镖,乃至成为心腹,是要表现出一定忠心的。
于是红头罩借助他的特殊信息渠道,知晓了今晚有两伙人早有预谋,要在这里搞冲突——企鹅人不怕暴力,但最怕乱,他的场地向来是以「秩序」为第一要义的。
红头罩只觉天赐良机,只要制止这场混乱,他就能给企鹅人留下特别的印象。
隔天估计就能收到企鹅犯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入职offer。
他信心满满。
他看了眼表,现在时间还算早——比那两伙人可能都来得早了。
不过红头罩并没有觉得浪费时间什么的,他可以先去喝杯浓度不算高的酒。
然后静静等着时间流逝,伺机而动。
他更多时候会觉得,如果生命都能被打上廉价的标签,那时间即使如同酒水般挥洒了,也是一件大不了的事情。
他感觉有道视线窥探着自己。
红头罩装作漫不经心转头去看,那个方向却没有人。
他竟是犹疑了下,难道是他最近神经有些紧绷了吗?
但他终究是带了更多戒备,前罗宾还是相信自己的素养——在蝙蝠侠培养下的素养。
他摇摇头,朝着调酒师走去。
他要了一杯浓度相当低的鸡尾酒。
蝙蝠侠本来极少饮酒,酒水很多时候会麻痹人都神经、影响人的判断力,记忆力也可能下降,他也是这么教导罗宾的。
以至于前二代罗宾以前在外面喝的几乎都是果汁。
说出去怕全哥谭都要笑话。
红头罩没想到的是,就这么一小会儿,就有一双不老实的手触及到了自己腰上临时别着的钱包。
一个手法相当高明的扒手。
其实他做得算是无声无息,可惜碰上了红头罩。
红头罩条件反射是想拔下枪,把枪抵在对方太阳穴上问问钱包烫不烫手,不论最终如何处理,总得威胁一番。
他想象的画面并未来得及上演,有人比他还快一步,另外一只手握住了那个贼的手。
红头罩侧过身,才发现先他一步抓住贼的是一个穿着红色无袖连帽衫的青年,黑发绿眼,挑染一撮白毛,还戴着洋红色口罩,几乎遮了大半张脸。
红头罩对他第一印象:不像个正经人。
青年抓着扒手,用了力道,那个贼的手一下脱臼了。
青年懒洋洋道:“滚吧。”
扒手估计也没想到平时还算顺风顺水,今天突然就栽了个跟头。
他顾不上喊疼,一溜烟跑了。
如果是让现在异常暴躁的红头罩处理。除非扒手是个小孩,否则他高低还得折损个零件。
红头罩对这个青年,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感谢——他甚至优先怀疑这是个二人配合的把戏。
这种套路太常见了。
青年突然低低笑出了声。
那双翠绿色的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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