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二十三章 酒楼之论(2 / 2)
“这……”周知仪尚在踌躇,另一名为王铭和之人站出,拱手笑道:“兄台未免太过偏激了,受刑之人不仅仅只有作奸犯科之人吧?若管仲之人,若说他为作奸犯科,不若说他选错了孝忠之主上,也算是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连圣人也说过,‘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我们这些人,都要成为蛮夷了。齐桓公不计前嫌,任用管仲为相,这才有了齐国的强大,成为春秋一霸。再有,若如孙膑、太史公之人,若如兄台之言,岂不是应当不见天日才好?”
他这一番大论,引得台下之人连连点头,拍手称赞者亦不胜枚举。
与王铭和观点相同之人乘胜追击,几乎要将这辩题说到极尽之处,再也没有能够辩论的余地。而支持“刑人不在君侧”的士子们一个个冥思苦想,似乎已经认输。
段之缙已经听完了那边的观点,组织了一番言辞正要开口说话,旁边的郑?瑛先上前一步,“在下郑?瑛,敢问对面的兄台,刑人为何意?”
此言一出,哄堂大笑,之前有一位名为“刘荣庆”的士子出列答道:“刑人,有三解。一解为触犯过刑律之人,一解为受过肉刑之人,还有一解是指宦官,因受过宫刑,所以称之为刑人。”
“想必兄台是极为愿意和宦官一起同朝为官的了?”
刘荣庆仿佛受了奇耻大辱,脸胀成猪肝色,振袖一挥,怒道:“岂有此理,宦官怎能干政!你不要在此地说笑!吾等所指的刑人,定然不是指宦官!”
郑?瑛了然地点头,“那一定是指触犯过刑律之人,或是受过肉刑之人了?”
对面的人互相商量一番,最终还是点点了头,不过仍是补充了一句,“并非大奸大恶之人。”
“何种为大奸大恶,何种不为?何种肉刑不是因触犯律法而实施的?”
对面的人哑口无言,王铭和思索了一番,出来回道:“生民所触犯的律法,也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如杀人、纵火、强盗等,谋财害命或是反抗朝廷,这人心里都黑透了,不可再用。还有一类却是如管仲之罪,虽也是罪过,但并非谋财害命、并非悖逆君主,只能说是各为其主,其情可悯。像这般人,若是有大才,为何不能常伴君侧?”
郑?瑛正在思考时,段之缙终于开口,“在下段之缙,敢问兄台,管仲是无罪之人吗?”
王铭和仍是那一句话,“其情可悯。”
段之缙失笑,“临阵脱逃,是否为罪过?想要射杀齐桓公,我们先不论齐桓公的贵族身份,他想要杀人,是否为罪过?”
王铭和:“自然是罪过,但管仲有大才,司马贞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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