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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她骤然发现这件事时,她一直都回不过神来。即使当时他们已经将摔得昏迷的肯尼迪带上了马车,要将他带去苏格兰场去时,诺伊斯坐在马车外面,感受着凛冽的夜风吹拂在自己的脸上,也没有平静下来。
特别是福尔摩斯从马车里钻出脑袋出来,他在诺伊斯的身后说:“诺伊斯,你的手受伤了,身为一位绅士,我不应该让你继续驾驶马车。”
于是,诺伊斯就被福尔摩斯拉到马车里来。福尔摩斯到外面驾驶马车去了。诺伊斯还记得那一道在马车外面,在黑暗当中依旧清瘦挺拔的,属于福尔摩斯的身躯,就这样安静地处于诺伊斯的身前,然后倒影到诺伊斯的眼眸当中。
诺伊斯也就在那个瞬间更加确定,自己好像爱上了福尔摩斯。
诺伊斯认真思考了很久。
她在判断自己的这份情感中成分,又判断自己到底是一时情绪上头还是情感积累而导致那个夜晚倏然的情感宣泄。诺伊斯想了一个晚上,她首先将这件事归咎于——她很久没有接触过优质男性。
想想吧,在诺伊斯陪伴福尔摩斯断案的这段时间里,很多的案件都是由于男人的贪婪和罪恶而导致的。这让诺伊斯一次次深刻见识到了男性深处一种无法忽视抹灭的劣根——原谅诺伊斯这样认为,实在是她遇见的劣质男性太多。
所以很有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在其中最为能够被对比的福尔摩斯,就直接被诺伊斯一次次上升一个美好完美的优质男性形象。并且长时间地相处与接触,更是让诺伊斯这个还没有正式尝试过爱情滋味的年轻女性而产生一种悸动——这是不能避免的。
毕竟长时间以来,你的身边有这样英俊而又绅士,并且他在某一方面上有着那样闪亮极致的天赋才能的男人,给予你关心与温柔。怎么会一直以来无动于衷?
所以诺伊斯决定——她需要去见见更多优质男性,或者与他们更多接触一点。这样才能彻底分辨出来,到底诺伊斯对福尔摩斯的情感是因为对他的崇敬,还是那诺伊斯还没有触及过的——爱情?
“我可以询问你的姓名吗?美丽的女士。”
“诺伊斯。伊芙·诺伊斯。”
诺伊斯努力让自己维持比较好的状态,不轻易露出不耐烦与不高兴的神态。
诺伊斯早就在和维金斯混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就弄清楚了伦敦有什么有意思的俱乐部。因为俱乐部之内,也可以得到很多的信息。于是诺伊斯也加入了好几个俱乐部。
诺伊斯记得这个读书俱乐部里面有很多喜欢读书喝茶的人,他们兴致高雅,性格温和。诺伊斯认为她可以在这里见到比较优秀的男性。当然,诺伊斯还加入了其他的俱乐部,诺伊斯决定在其中,好好感受一下与其他男性接触的感觉。
“诺伊斯小姐,你会觉得我说的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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