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14章 白晓星有受虐倾向?(1 / 2)

加入书签

冷凝声嘶力竭的控诉,赵青峰嘴角露出一抹嗤笑。

他甚至都没有看她,反而目光望着法官,蕴含着审视的意味。

冷凝陈述完,法官敲锤,冷冷道:“被告人陈述。”

赵青峰没有丝毫紧张,很淡定的说:“我并未对冷凝有任何侵犯行为,当天吃完火锅,中途她说不舒服,我给她买了消食片。接下来她让我送她回酒店,在酒店门口的时候,她说身体不舒服,没办法用力,让我抱着她上楼。”

“我照做了,但我的矿泉水里被下了**物,导致我身体不适,于是我并未立即离开,而是在房间卫生间,用冷水冲洗。”

“冲洗完我出来的时候,冷凝缠住我……确切地说,是在引诱我,不过我并未和她发生任何关系,而是将她赶走。”

“我的陈述完毕。”

法官点头,不时在本子上记录着什么。

安静了好一会儿,他再次敲锤,道:“现在进去质证环节。”

随后,公诉人站了起来。

他有条不紊的拿出各项证据。

开口道:“这是XX药店的监控视频,当时被告购买了含有催情效果的药物。”

视频中明确可以看见,赵青峰在正在买药,并且时间是事发当晚。

接着公诉人展示一张小票,上面显示他购买的药物。

“药物并未使用完,剩下的一些,是在被告人的车上寻找到的。”

公诉人又展示剩余的**物。

赵青峰静静的看着,嘴角浮现讽刺的笑容,这才刚刚开始,就使用伪造的证据了?

看来,对面还真是没把他放在眼里啊!

公诉人继续展示下一项证据:“这是酒店大堂的监控,可以明确看见,被告人抱着已经昏迷的被害人,此时仔细观察,能够看出被害人神色痛苦,甚至有轻微的挣扎动作,不过因为药效,导致她挣扎无果。”

视频中又出现赵青峰抱着冷凝进入酒店的画面。

“这是酒店走廊的视频,在被告人和被害人进入房间约四十分钟以后,被害人慌忙逃出,此时被害人衣服凌乱,有明显的惊慌表情。”

画面中,冷凝上半身只穿着内衣,抱着衣服匆忙从房间出来,表情十分惊惧。

“以及医院的检查报告。被害人身体上有多处伤痕,证明其遭受过暴力侵犯,同时不止在身上找到被告人的指纹,在被害人的体内也检测出被告人的毛发等组织。不过根据被害人陈述,由于当时被告人使用了安全措施,所以并未留下体液……”

……

公诉人将一系列或真或假的证据说完,就严肃的说道:“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构成QJ罪的必要条件,必须要依法进行审判。”

这时,冷凝的辩护律师开口道:“同时,原告方在案发后,受到巨大的精神创伤,需要被告方进行精神赔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