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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沈老太太不愿意幺儿尚主,才借着机会将沈绍庭赶回金陵。沈绍庭不知道老太太的打算,一心以为大侄子觊觎德安公主,存心从中作梗。

沈京墨冷嗤一声:“不知道是谁说,就算天底下的女人死绝,他也不情愿尚主。”

英国公府这些年深受隆恩,孝元帝钦点沈绍庭为六皇子伴读。德安公主与六皇子是同胞姐弟,可以说是看着沈绍庭长大。

然而,两个人从来都不对付。诚如六皇子所言,如果五年前没有回乡守孝,他这个七叔叔定然要将公主府给炸掉。

沈绍庭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小时候嘛,童言无忌做不得数。就像书上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我们这样不也是种缘分吗?”

温女萝闻言,心里咯噔一下。

“不是冤家不聚头”??这句俗语她听过很多次,要论在哪本书上见过,却只知道一本。

目前所在的这个世界,可以理解为明朝嘉靖之后的平行世界,也许还是会有曹雪芹,但他未必会是作家,也未必会写出《红楼梦》。最关键的是,曹雪芹这会儿还没有出生。

温女萝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七叔叔说的是哪本书?”

沈绍庭拣起掉到甲板上的书卷,快速翻到扉页,指给她看:“《石头记》啊,桃之夭夭的大作。”

温女萝一把夺过《石头记》,随手翻看了几十页,继而佩服得五体投地。

好家伙,别人穿越最多背几首诗,这是前八十回都背下来了呀!

沈京墨站在她旁边,不动声色地看着,依旧是漆黑如夜的眸子,眸光幽深。

进了船舱,温女萝关好门窗,总算能放心说话:“我穿越过来之前,在那边有个好朋友,写网文的,喜欢《红楼梦》,笔名也叫桃之夭夭。这难道只是巧合?等找到她,说不定可以回去。我早就受够了没有手机??”

正说着,哐当一声异响,让她止了声儿。

茶盏掉到地上,骨碌碌滚出老远。茶水泼了一身,在碧绿衣衫洇出大片湿痕。沈京墨却浑然未觉,面色苍白到了极致,眼底隐隐透着恐慌。

“你要走?”

男人嗓音沙沙,像极了春蚕啃食桑叶,有种无能为力的伤感。

温女萝挠了挠脑袋,选择实话实说:“能回去的话,当然要回去。”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反反复复回想,确认穿越那天,没有丧尸围城,没有洪水高温,没有电闪雷鸣,是极为平常的一天。

她的身体没有死。乔合欢尚有魂归之处。

沈京墨整个人都怔住了,一开口,声音有点发抖:“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的,说过要嫁给我的,你怎么可以说话不算话?本官要扣你的俸禄,三十年,不,五十年,不缴清不许走!”

说完,他眼底浮现水光,无声地哭了起来。

温女萝彻底慌了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没有这么容易。哪里说得准的。如果当真能回去,桃之夭夭早就走了。”

眼尾点点的红,沈京墨更难过了:“说来说去,你还是要走。”

猩红眼角噙着晶莹泪珠,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仿佛下一秒就要羽化登仙。

温女萝呆呆看着他,心突然软得一塌糊涂,很没骨气地许下承诺:“我不走。大人赶我走,我也不走!”

沈京墨瞬间不哭了,撇过头把眼泪擦干净,再转过来时,面色十分平静:“一言为定。”

他伸出尾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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