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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坦斯的战争不断,但我和妹妹依旧要活下去。我们加入了其中一个部落,只有当了兵士,才有资格拥有食物,平民每天一家只能分得半块面包,无论家中有多少人。

兵士一个人就能有一块,并且并不是所有的部落都为了推翻吸血鬼伯爵。

因为,作为兵士,完全有权利可以争夺别人的食物。

我和妹妹,原本应该要当一辈子兵士的,直到我十一岁时杀死了试图切掉我们龙角的一位首领。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拥护我为新的首领,我只知道我和妹妹,再也不用为自己的食物发愁了。

业火,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能力,在我们慢慢成长中学会了怎么运用,让它能瞬间灼烧一切。

龙坚硬的鳞甲和强大的外形给了我们足够作战的能力,并且越来越勇猛。

他们慢慢惧怕它,惧怕我和妹妹,就像惧怕吸血鬼伯爵那样。

但我从不亏待我的兵士,也不会让他们随意争夺平民的食物。我当过平民,我知道食物被抢的饥饿。

我开始有些后悔为什么早一些不吃掉他们。

这样我和妹妹就不会受欺负。

后来,我的部落越来越强大,有很多人都想进我的部落。

一只有能力的渡鸦,他用一百多个敌人的人头来换。

一只医术高明的山羊,他能治疗我的兵士。

关键,他们忠心。

只不过这只渡鸦好像对我的妹妹薇有些意思,好在妹妹能一拳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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