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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怎么要同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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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光顺着敞开的门缝流淌到了昏暗的走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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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竞野就在那片光影里。

他靠在门框上,视线扫过林瞬夏手里可怜的便利店饭团,最后落到林瞬夏呆滞的脸上。

“回来了?”

傅竞野的语调熟稔而自然,像是早上才见过面的丈夫,在迎接下班晚归的妻子。

林瞬夏的大脑宕机了整整五秒。

“你......”她指了指傅竞野,又指了指门牌号,“你怎么会在这里?”

“搬家。”傅竞野言简意赅,指了指地上的箱子,说,“看不出来吗?”

“我知道是搬家。”林瞬夏想不明白,“但是你为什么要搬到这里?”

林瞬夏在电视里见过傅竞野的家,很大很豪华的白色房子,毫无疑问比这里更舒适,也更安全。

傅竞野看着她,唇角弯了弯,往前一步,跨出门槛,走到了两间房共用的走廊里。

“林瞬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衍生解释,夫妻双方有义务履行共同居住的责任。”

“既然你还没学会怎么当妻子,那我只能委屈一下。”

“作为你的合法丈夫兼新邻居,以后请多关照。”

“还有,”他伸出手,极其自然地抽走了她手里的饭团,皱着眉评价道:“不要总是吃你的金枪鱼饭团了。进来吃饭。”

“共同居住。”

林瞬夏的大脑迅速调取了下午浏览词条时的一行小字。

虽然法律条款上确实有这一条,但根据社会学的一般定义,“同居”通常指在同一物理空间内的生活资源共享。

现在,傅竞野住在801,她住在802。

虽然两扇门之间的直线距离只有1.5米,共享同一个电梯厅和楼道灯光,但这能被判定为“共同居住”吗?

这是一个模糊的边界地带。

林瞬夏还在纠结这个定义的准确性,但那个被傅竞野拿走的金枪鱼饭团已经跨越了国境线,进入了801的领地。

那是她的晚饭。

也是她维持生命体征的必要燃料。

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林瞬夏犹豫了两秒,还是迈过了那道门槛,跟着傅竞野走了进去。

然而,在踏入玄关的瞬间,林瞬夏的感知系统再次受到了一次小规模的冲击。

这根本不是她记忆中格局狭窄、层高压抑的老式公寓。

视野十分开阔。

傅竞野似乎不仅仅买下了801,还顺便买下了楼上的901,并进行了一次暴力的、彻底的结构重组。

原本分割客厅与餐厅的非承重墙被全部拆除,天花板被凿穿,做成了挑空的复式结构。黑色的哑光钢结构楼梯盘旋而上,连接着二楼的私人区域。

空气里是恒温新风系统吹出的、干燥而洁净的冷气,以及淡淡的香氛气味。

林瞬夏觉得这里像是悬浮在老旧小区里的独立太空舱。

她搬进来以后从来没有听见过装修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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