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12爱X01(1 / 2)

加入书签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凌晨二点十分,我的前女友给我点赞了。

挺意外的,距离我们在一起已经过了三百八十五天。

是的。

我们已经分手三百八十五天了。

朋友们跟我说只要相爱过的人,两个人分手多少不会干净。

但搬家之后,茂禾一次都没有联系过我。

其实我一直知道茂禾对我挺一般。

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表现就很犹豫,听我说喜欢她也不完全是高兴,表情更多的是担忧、震惊以及无助?

我不喜欢逼迫别人做决定,尽管那会儿调侃她还挺绿茶,但也还是说了她不用现在就决定和我在一起,可以给我一个考察期。

这话很好理解,我喜欢她,我会等她,我希望她是真正愿意接受我,喜欢上我,想要和我谈恋爱,我们再在一起。

对于我来说,这是迟早的事情。

不清楚为什么,我觉得她的表情更复杂了。

没忍住,我把我们的情况问了朋友。

没想到朋友直接开启了嘲笑,说自己还不知道我是个恋爱脑,与其等人家喜欢不如趁还有救把歌单里的慢歌删删,别在深夜emo,又说茂禾心机挺深,跟她谈恋爱又我苦果子吃,让我小心一点儿。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又不是只这一天可活,那么多时间,耽误在自己喜欢的人身上怎么了?又不丢脸。

更何况茂禾到底是怎么样的人也不用谁评论,从始至终,跟茂禾接触的人是我,要怪难道不该怪我?如果就让她感受到我对她和对普通朋友是不一样的,她也不会只把我当朋友对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