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你带小孩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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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欢几乎立刻否决:“我高中毕业都快十年了,肯定早就不在了。”
“不一定。”沈绍和将一块剔好的鱼肉夹到她碗里:“总好过你在家里漫无目的地乱翻。”
说得也有点道理。
逢欢对沈绍和有一种莫名的信任,即使多年不见,她也依旧觉得他的话是靠谱的。
磨磨蹭蹭到最后,她也没吃多少。连那一小半碗饭都没吃完,只给面子地多夹了几筷子菜,胃口小如蚂蚁。
下午要出门,逢欢撂下筷子就进屋换衣服了。特殊时期,她把自己全副武装,口罩帽子一个不落,裹得连亲妈都不认识她。
但即使这样,沈绍和看见还是皱了眉:“就这么出去?外面零下好几度。”
“已经穿得很多了,我抗冻。”
逢欢低头扫了眼自己的穿搭??毛呢大衣,过膝长靴,虽然露着一截腿,但应该冷不到哪里去。
他不再多说,径直拉着她回到衣帽间,走到放配饰的柜子前停了几秒,取出一条深灰色的羊绒围巾。
转身就绕到了她空荡荡的脖子上。
动作不算快,随意缠绕两圈后打了个松结,又抬手把围巾扯得蓬松些,刚好能遮住她的小半张脸。
如此近距离观赏沈绍和的俊脸,逢欢难得安静,乖乖站着任他摆弄。
作为重度颜控患者,沈绍和这张脸是经过逢欢亲自盖章认证过的神颜。
不是那种攻击性的帅,也不同于男爱豆的精致易碎。他的肤色是冷调的白,眉眼却黑得沉静,鼻梁高挺但不凌厉,是最符合中式审美的清隽舒展。
往那一站,就像一幅工笔细描的画。
如果他长得不好看,逢欢不可能第一眼就想追他做男朋友。
沈绍和并未察觉头顶那道灼热的视线。他专注地调整着围巾的弧度,末了又往上提了提,直到柔软的羊绒完全盖住她挺翘的鼻尖,才勉强满意:“这样差不多。”
那神情,莫名让逢欢想到过年聚会追在孩子身后喂饭的小姨。
她脑子一热,脱口而出:“沈绍和,你把我当小孩带呢?”
他手指还捏着围巾的边角,闻言抬眼,语气平静:“小孩比你好带。”
说完就松开她,转身往门口走:“走了。”
行吧。
她现在善解人意,不和他计较这些。
刚走到玄关,趁沈绍和换鞋的功夫,逢欢忽然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支唇膏。
她手腕一转,趁他重心未稳,伸手就把人按在了鞋柜上。
沈绍和显然没料到她会来这么一出,毫无防备地被她压制住,眉间闪过一丝讶异:“你……”
话没说完,唇上就传来微凉的湿润感。
直到玫瑰香气充盈鼻息,他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她在给他涂唇膏。
她涂得毫无章法,湿润的膏体并没有在他的唇瓣上好好打转,反而反复落在他唇畔那抹细小到已经看不见的伤口,力道极轻,像是怕弄疼了他。
沈绍和的喉结滚了滚,声音里掺杂几分无奈:“唇膏没有药用功效,涂在伤口上也没用。”
逢欢头也不抬,指腹抵着唇膏管尾往下按,语气笃定得不容反驳:“我说有用就有用。”
直到彻底满意,她才利落收回手,将唇膏往口袋里一揣,像个没事人一样,踩着长靴往外走。
*
逢欢的家坐落于海城新区的CBD地段,和海城一中所在的老城区有着不短的距离,开车过去至少半个小时。
她虽是土生土长的海城人,但从小就没什么方向感,出了家门就得用导航,多绕两个路口就晕头转向。
相比之下,沈绍和表现得比她更像本地人。
他全程没开导航,方向盘随便转转就抄了好几条近路。当车子稳稳停在公寓楼下的停车位时,比原计划还早到了十分钟。
午后两点多正是日头最烈的时候,呼啸的冷风顺着衣摆缝隙钻进逢欢大腿,冻得她赶紧裹紧大衣,抢在沈绍和前头冲进楼道。
没过多久,沈绍和就跟了进来。
她不想打头阵,就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伸手拽住他大衣的后摆:“我们这样贸然去敲门真的好吗?”
“放心。”
他声音很轻,却让人安心。
逢欢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乖乖跟着他上楼。
十年过去,楼道依然逼仄,窄小到两人并排走都挤不下。不过,墙上因水渍脱落的斑驳石灰和儿童涂鸦没了,刷了层浅白色的新漆,看得出是翻新过的。
三楼那扇铁门还是当年的模样,沈绍和屈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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