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 (2 / 2)
她今天特地提前一个小时来的菜市场,怕的就是再碰到凌准,然后经受不住诱惑,又掏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买上一些毛桃。
但她没想到的是,凌准也提前来了。
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竟然是凌准家最后一批桃子了。
所以她咬着牙走出去两米之后,就忍不住又折了回来。
她顺便还给她堂姐陈书蕾又打了个电话:“喂,堂姐,我现在在这个卖桃子的老板这里,老板说,这是他家最后一批桃子了,卖完就没有了。”
陈书蕾毫不犹豫道:“那麻烦弟媳妇你再帮我买上五十斤,我现在就把钱转给你。”
然后是喻志国,他路过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于是五秒钟后,他也拿着一个袋子,蹲在了那些水桶前。
……
就这样,不到十点,凌准就把今天带过来的三百多斤桃子全都卖完了。
那个卖卤味的年轻男人不免有些感慨:“再见了兄弟!”
毕竟他可是亲眼见证了凌准家的毛桃是怎么一步步走向辉煌的。
凌准没有多想:“再见!”
他把水桶和电子秤往车厢里一放,就直奔种子公司而去。
另一边,两百多公里外的浅市。
一大早,孙冠宇就收到了快递员发来的短信,说是他有一个包裹到了,给他放在伍信联科办公大楼负一楼的快递柜里了。
到了公司之后,孙冠宇就先去负一楼把快递取了。
一看寄件人的名字,孙冠宇第一时间掏出手机给凌准发去两条消息:“哥们,你还真给我寄了这么多桃子啊?”
“还是发的冷链?你这快递费怕不是比你这桃子还贵。”
但是直到他走到工位上,凌准都还没有回复他,他也就先去开会去了。
等他开完会回来,已经是十点钟的事情了。
他的嘴巴也说干了。
他正准备起身去茶水间泡上一杯咖啡,突然就想起了凌准给他寄的桃子。
于是他拿过脚边的快递箱,放到桌子上。
小刀刚一划开泡沫箱上的胶带,一股浓郁的桃香就扑面而来。
“我去。”
孙冠宇精神一震,他拿起三个桃子就直奔茶水间而去。
他吃桃子不爱削皮。
一方面是嫌麻烦,另一方面是他发现桃子的果香主要是在皮上,带着皮一起咬,果香更浓郁,相反,去皮之后,口感会寡淡不少。
当然了,不削皮的缺点也很明显,尤其是毛桃,果皮比较硬,而且多多少少带有一点涩味。
所以洗掉桃子上的绒毛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个桃子送进了嘴里。
下一秒,他的瞳仁就猛地缩紧了。
明明他只是咬了一口,甚至都还没有来得及咀嚼,一股极致的清甜就直接在他嘴里爆开了,浓郁的果香更是直冲他的天灵盖。
他下意识咀嚼了两下,果肉脆爽弹牙,预想中粗硬发涩的桃子皮就好像消失了一样,和果肉完美地交融在一起,紧实细腻到甚至吃不出哪怕一丝的纤维感。
这,这是毛桃?
孙冠宇猛地又啃了两大口桃子。
凌准连这么好吃的桃子都舍得寄给他吃!
而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