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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这样低着头,怎么挑喜欢的物件?”楼百川亦步亦趋地跟在虞砚旁边,低头说话时,嘴角带笑,眼神温柔得要命。

可虞砚没回,脑袋垂的更深了。

他被楼百川牵着走,步子很小、很慢、很沉,像踩在棉花上,又像踩在泥潭里。

活脱脱一只刚被拔了翎羽的锦鸡。

楼百川见状深深地叹了口气:“砚儿,下次背着我做坏事,还要更隐秘些。你姐夫大张旗鼓的送玉,焉知周遭的丫鬟小厮、寻常百姓里没有我的眼线?”

......

“好了,别气了”楼百川又说,语气像在哄小孩,“不然......我教你怎么对付我吧!”

虞砚瞬间抬头。

楼百川的声音不高不低,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我自幼无父无母教养,偏生锦衣玉食,所以不懂什么叫“得不到”。寻常人挂在嘴边的“喜欢”,我看着也只觉无趣。”

他顿了顿,忽然低头直视虞砚双眼:

“我只找能让我多看两眼的东西。找着了,命都可以搭进去。”

楼百川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是认真的。那种认真比任何威胁都让人后背发凉??一个什么都不缺的人,说“命都可以搭进去”,那不是深情,是病。

“听懂了吗,砚儿?”楼百川往前走了半步,近到虞砚能看清他眼睛里自己的倒影,“趁着我感兴趣,要什么都行。”

“我才不稀罕呢。”

虞砚硬邦邦地吐出六个字,引得楼百川开怀大笑。他抬手抿去虞砚脸上的泪痕,感叹道:“这世界上不贪慕权钱的硬骨头不少,可你却不是。若真无所求,早就该离我远远儿的。”

混蛋、混蛋、混蛋,该死的混蛋!

虞砚左手藏在披风里,拳头攥的死紧。

楼百川仿佛没有意识到:“想开点,说不定某一天,我会因你失了智,到时候任你予取予求,甚至给你当狗。”

“会有那一天的。”

“好,有志气!”楼百川拍手称赞。那理所当然的模样落在虞砚眼中,说不清哪里古怪。

......

细碎的阳光从天上落下来,掠过楼百川的身侧,在脸颊处留下空洞的黑影。

虞砚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

不是因为感动。而是长久困惑后的恍然大悟。

*

虞砚的记忆随即闪回到虞娴出嫁的那天,一个艳阳高照的夏日。

那段时间,他过的格外苦。

蔡阿婆掌管着屋里的例银,但总是不到月末就花光了,院子里的小灶没米下锅,父亲又不许他去大厨房吃饭,小小的虞砚饿的不行就会偷跑去西边山上觅食。

山上什么吃的也没有,但经常会遇见农户,他们瞧虞砚跟个还没断奶的小兔子似的,总会好心施舍些果子。

虞砚记忆最深的那次,有位老伯拿野生蜂蜜给自己吃,甜的要命。

那农户瞧着虞砚吃的开心,便将他当了个伙伴,与他絮叨什么天灾,赋税。

那农户还说,这山里有一种翅膀带着斑点的雌蜂,体格小、飞的速度也慢。但它们却是这山里数量最为庞大、产蜜最多的蜂群。

因为雌蜂产卵的时候,会将卵产在毛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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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幼虫孵化后以毛虫的内脏为食,但会刻意避开致命器官,让毛虫继续活动并保护自己。待幼虫成熟时,它们会从体内咬穿毛虫的体壁钻出,毛虫随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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