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52(2 / 2)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工伤保险专业委员会专家时福茂也说,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和适合工作的环境,如有必需的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且无法改善,就必须要有特殊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制定专项标准,给予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津贴。
低温津贴如何解决落实难?
低温津贴谁能领?怎么领?
按照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在低温的劳动环境下,用人单位应支付低温津贴。多个北方省市曾发布相关政策,明确当地低温补贴标准。
例如,2021年,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明确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间,为室外劳动者每月最低发放200元的低温津贴。
同年,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全省高温和低温津贴标准》,规定用人单位安排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从事低温户外作业,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低温津贴,低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3个月。
不过,低温津贴推行仍然存在难点。王鹏认为,难点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目前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导致各地执行力度不一;
其次,一些用人单位对低温津贴的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发放低温津贴的意识和动力;
再次,户外工作者的流动性较大,管理和统计难度较大,也影响了低温津贴的推行。
在时福茂看来,低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