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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法苑笔记》第二百一十二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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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新城点点头:“朱院长对部下还是很爱护的。冯向东这个人,我接触时间不长,可能还不是很了解。但是,我认为,冯向东为人不是很严谨,有点马大哈的样子。在法院,人们都说刑老大,这说明刑事审判庭在法院具有特别重要的位置。尤其在我们中院,刑事审判庭的案件多数都是事关生杀的大案,需要比较严谨细致的同志来把关。所以,我觉得冯向东不是很适合在刑事审判庭这样的部门担任主要领导。”

皇甫新城觉得,自己虽然刚到江滨中院,原则上不宜立即调整干部,但是冯向东的性格太不适合担任刑事审判庭庭长这一职务了,再让他干下去,说不定会出更大的乱子。就说这次江口铜矿抢劫案,皇甫新城虽然表面上说吴皓宇胆大妄为,实质上他完全相信吴皓宇说的是事实。本来自己是想就着这次江口铜矿的抢劫案,把冯向东一免到底。既然现在朱正超出来说情,自己还是手下留点情吧!“既然你在整体上是认可冯向东的,那么就把他调到法警支队担任政委,依然保留他的正处级,以后他表现好了,改正自己的缺点了,再予以重新使用也还是有机会的!”

听皇甫新城的意思,他是铁着心要拿冯向东开刀了。如果不是自己为他说了好话,估计是要一拉到底的。别看皇甫新城这个小年轻,下手还是挺狠的。凭冯向东的为人,就是自己不同意,只要皇甫新城铁心要下他,就是上了党组会,也是没有任何胜算,毕竟人事权是一把手的专权,这是大家的共识。再说,冯向东性格大大咧咧的、说话过于随便,做事也不够严谨,这种性格缺陷做一个操生杀大权的刑庭庭长确实不合适。真要出了什么大事,害了冯向东,还要牵连到自己这个分管刑事审判一庭的副院长。但是自己该说的话还是要说出来:“既然你定了,我也不能反对。”朱正超的意思很明白,我是不同意拿掉冯向东的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的,如果你一定要这么做,我也没有办法,你是一把手!

皇甫新城听了,心里暗暗地想,人说朱正超这人个性强,确是名不虚传。一般来说,一把手定下的事情,如果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作为二把手,应该明确表示支持才是正常的,说些模棱两可的话,或者有反对意味的话都不是很合适的。朱正超的话明白无误地告诉皇甫新城,我朱正超对你动冯向东是有意见的。

皇甫新城认为,组织上把自己放在江滨中院院长的位置上,自己就要对全院的整体工作负责,关键时刻还是不能有妇人之仁。“朱院长,据你了解的情况,我们江滨中院是不是存在积案较多的情况?”皇甫新城觉得应该适当转换一下话题,谈谈另一个问题了。

朱正超见将话题转到了积案上,知道皇甫新城不想在冯向东的问题上再多谈什么了。“院里几个业务庭,我分管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按照院里案件管辖的划分,刑事审判一庭管辖江滨市北部七区县的刑事一审和二审案件。民事审判二庭则管辖江滨市南部六区县的民事、商事一审和二审案件。当然,有时候根据案件的多少也会进行适当的调整。从二00一年七月一日始,院里新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后,对各业务庭室的日常审判管理工作就由这个机构来进行。这个办公室才成立一年多,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工作还是粗线条的。应该讲,我院各个业务庭室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积案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事实上的人少案多现象。我们中院在编干警是三百七十四人。江滨市作为一个副省级城市,户籍登记人口就有八百四十七万,加上外来常驻人口,早已突破了一千三百万。这一千三百万人口的城市,只有我们一个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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