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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
这两个字对埃及所有人来说陌生又熟悉。
四百多年前,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一度传扬近东,成为这片大陆所有国家裁决大小事的本源依据,哪怕埃及的统治在这四百多年里进行了无数更迭取缔,这些依据也只是被稍加更改挪用,不曾消失。
但是,这些依据在埃及并不是以“法典”的名义运转的,而是被神官衍化在各种神明故事中,以神谕的方式存在。
所以对很多人来说,他们能理解“法典”的意义,但就像是对岸的青山,隔着雾蒙蒙的江水,只知道它存在,却从无法靠近,也没有仔细看清过它的神貌。
好些人围在市政厅门口,不管是认真阅读的,还是抱着孩子坐在一边仔细听的,脸上都带着一种恍惚的神情,附近的孩子受父母的感染,玩闹的声音都不知不觉变小了。
“??????连‘未成年’保护法都有,玛阿特女神这么想着孩子,这部法典,应该是为我们着想的吧?”有人听着听着忍不住喃喃出声。
“不好说。‘未成年保护法’确实充满善意,比如民法典里规定父母有责任抚养孩子直至12岁,刑法规定若12岁以下的孩子受到侵害,所有处罚全部双倍施行。但是在其他条例里又不乏偏袒贵族的规定,例如打架斗殴发生人员伤亡,若是死亡者是贵族,另一方是平民,则平民需以命偿命,除非贵族主动出具饶恕书;若死亡者是平民,另一方是贵族,则允许贵族以钱财赎命。贵族需赔付死者家庭10-100金不等,并同时向国家缴纳100金的治安破坏费。(注:此特权不适用于未成年保护法)”
旁边人一听就反射性缩了缩脖子。
不管是“以命偿命”还是需赔付的“10-100金”对他们来说都是生活难以承受的重量。
“罚得真重。”
有人小声嘀咕了一句,心想反正他们平时都是绕着那些贵族走的,这一条规定对他们来说也没什么影响。
可念诵这些规定的人是在学校上学的学生,家境并不贫穷,也有了一定的见识。他直觉这条规定有哪里不对,好像无形中有个声音在跟平民说:以后见到贵族就绕道走。
这是公平吗?为什么他会觉得浑身跟爬满了蚂蚁一样难受?
可不公平吗?贵族又好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罚。100多金一条人命,哪怕是王室也得好好想想,一条贱命值不值得他付出这么多财富。
念诵的人陷入了沉思和自我审视,想要从所学知识以及社会国情中探索这条规定的对与否,以及自己的难受感究竟从何而来。旁边人久不见下文,忍不住心急地把他挤到一边,自己站过去替代他重新开始念诵。
没一会儿,广场上继续响起温吞清扬的声调,底下那几百只鸭子一样的躁动瞬间平息,所有人不约而同齐齐整整地缩回脖子,恢复了刚才舒适的窝成一团的姿势,像几百只大号的土豆。
***
程风和拉美西斯抵达孟菲斯宅邸,马刚站稳,一颗炮弹倏地冲了过来,把帅哥都吓得往旁边趔趄了一下,生怕踢着小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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