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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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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完残局,于欢送走队员们。

“今儿晚上不加训,都回去好好休息一下。”

在山里滚了一天,于欢准备洗个澡,再换身干净衣服。

另一边,红姑早在分到猪肉之后就回了隔壁,动手炮制起来。

和家猪相比,野猪肉有一股极重的腥膻味。

处理野猪肉时,去腥就显得尤为重要。

红姑先将野猪肉放进清水中浸泡许久,期间总共换了三遍清水。

泡过清水之后,她将野猪肉捞出,又放进盐水里面继续泡。

这两个步骤耗时最久。

待于欢收拾完,一身清爽的过去隔壁时,红姑刚把野猪肉从盐水中捞出来。

这会儿正在舀水清洗。

小石头坐在灶台前,闷头往灶坑里填柴火,看样子正准备生火。

看到于欢,红姑道:“来的刚好,帮我把这野猪肉切小块些。”

闻言,于欢拿着菜刀上前,在泡的微微泛粉的野猪肉上比划两下,问红姑:“这么大可以吗?”

红姑:“再小些,这肉有嚼头儿,大了不好吃。”

于欢便又将刀往里挪了挪:“这样?”

红姑:“行!”

得到大厨首肯,于欢手起刀落,“嘭嘭嘭”几下,野猪肉便成了适口大小。

红姑一股脑儿把野猪肉放进锅中,加大量清水没过猪肉,往里放了不少葱段、野山姜之类。

转身不知从哪里翻出一小罐浊酒,小心的倒了些进去。

于欢惊讶:“家中竟然有酒?”

红姑边倒酒边说:“前儿个林婶子送来的,她自家用山果子酿的酒。”

林婶子是于欢她们狩猎队小林哥的家人。

自打狩猎队组建之后,队中家人之间时有走动,彼此感情处的不错。

于欢赞道:“林婶儿家竟还有这等手艺。”

红姑说:“我听人说,她家原是军户??林家军你听说过吧?”

于欢沉默片刻,道:“未曾听闻。”

红姑瞥了于欢一眼,面色如常的转开头,口中道:“林家军乃前朝护国大将军林毅林将军麾下。当年林将军带兵镇守边关,胡子闻风丧胆,轻易不敢来犯。

听老人说,咱们之前那个新荒村原本就是边关地界儿,从前没少挨欺负。

后来林将军带兵打出平兴关,将周围八座城池全都划到了咱这边。老百姓的日子这才好过起来。

当年好多家都有偷偷供奉林将军的生祠嘞!

三十五年前,前朝的狗皇帝怕他林家做大,设计将大将军召回,诛杀在了十里坡。

林家军最死忠的那批俱被砍了个干净。

剩下些原本留在北边儿的侥幸躲过一劫,就此隐姓埋名,做回了普通百姓。

可笑的是,大将军走后第二年,前朝便被狗皇帝给作没了。真真是活该!”红姑咬牙切齿的道。

看得出来,她对前朝这位护国大将军感情极深。兴许祖上也受过林家荫恩。

于欢好奇的问:“他家的身份,不是该保密吗?怎的大家好像都知道。”

红姑道:“这有啥,前朝早没了。且大恒朝刚建立那会儿,太祖皇帝就追封过林大将军,极佩服大将军的人品。可惜林家已经没后了,要是有后人活着,在恒朝也能过的不错。

太祖可是个好皇帝嘞。可惜就是短命了些。早些年打仗伤了根本嘞。连带他那儿子,都活的不长。当今这个倒是命长的很,偏生是个混(hún)的。”

于欢听了,忍不住想笑。

古代人民,天地君亲师的概念已融入骨子里。

此刻虽在家中,但作为庶民,敢如此非议君主,足见此地民风之彪悍。

于欢自己作为原本言论自由的民族,对此只觉宽慰。

红姑说的没错,恒朝建国三十四年,前两位君主在位时间都极短。

太祖皇帝在位只有短短五年,他的儿子孝静皇帝比他老子多了三年,在位一共八年。

当今这位放在现代能被分分钟骂上热搜的老皇帝,如今在位已经二十一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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