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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05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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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芊倦怠地垂了垂眼这一晚似乎谁都想对她倾诉心事拿她当那知心树洞么。不过她也没有办法把对方赶出去因为门外守着十几个身强力壮的士兵。

郑兰漪勾结了大魏的将领。

郑兰漪声音很轻:“我知道只要翻过那一座山我就能见到知还救他的命和他团聚。思念一个人到极致是什么感觉?王女体会过吗?像是腿上扎着滚烫的针我抚摸着小腹我的孩子像是睡着了我说知还你等等我你再等等我我和孩子不论生死都会跟着你。”

郑兰漪为她挽起发髻挑选着合适的发钗和步摇突然想起南照首饰多以银饰为主便取下那金簪换了纯银的簪花给她细心地簪上。

“我在路上遇见了山贼。”

郑兰漪笑着说:“他们杀了我的婢女还有随从。”

“然后他们围住了我。”

“我听到他们的语言才知道他们是殊来古国的人。他们的眼神让我知道他们想对我做什么啧两腿一张的事可是知还在等我我不能死在这里。”

“说起来殊来古国的人跟你们南照的人一样呢都很信仰神灵。”

“而且他们极其畏惧一种邪神他们相信一个女子如果下.身流血不止便是被邪神附体会带来灾祸。”

“我不过一深闺妇人

他们都是四肢健全的男子,我能做些什么呢?哭着求他们放了我吗?太蠢了。所以,我用知还送我的白玉簪,扎进了腹部。

郑兰漪为她戴上银发簪坠,坠饰是小铃铛,动起来会有叮叮当当的声音,她拨弄了一下,像是觉得颇为有趣。

“只要能救知还,只要能活着见到知还,豁出我们娘俩的性命,算得了什么?他们果然怕了,畏惧地不敢靠近,我以为他们会放过我。

“可是。

“他们之中有人认出我是谢不归兄长的妻子。

“你也知道,谢不归最令人津津乐道的是什么,

郑兰漪轻轻笑道,“是他曾一手覆灭了殊来古国啊!

郑兰漪不无鄙夷地说:“太可笑了,那样茹毛饮血的野蛮人竟也是爱着他们的故土的。

“一个、两个、三个。啊,五个。一共五个人,对,他们一共五个人。也许是太久没吃饭,也许是刚才与我的护卫打斗,受了不小的伤,我捅死了两个人,割下了一个人的脑袋,挖出了一个人的眼珠,还有两个吓得魂飞魄散,竟然丢下他们的同伴逃走了。郑兰漪轻声叹息,“杀人好简单,真的好简单,像是捏死虫子一样容易。我为什么从前从没想过,我为什么一直在忍?郑家的那些人可比山贼好杀多了,如果我早一点悟出这个道理,或许就不会吃那么多苦。

“但我伤得也很重,站直都不可能,只能趴在地上,一点一点地往前爬。

“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到知还的身边去。我好喜欢他啊,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想跟他在一起,一生一世。

郑兰漪取出一条银发簪链,认真地给芊芊戴上,细银链缠绕在那两根乌黑的辫子上,还有一些细链子则垂在肩部,衬着女子精致的妆容,显得格外华丽。郑兰漪忽然生出一种自己是那入殓师的错觉,她愉悦地笑了笑。

“不知爬了多久,我看到了散落的辎重。那是我变卖嫁妆,四处筹措银两,才好不容易筹集到的军需,就这么全都洒在了地上。我看见??狼。好多狼。它们埋在那些家丁的肚腹之间,吃得满嘴是血。护送军需的家丁们,全都死了,没有一个人活下来,哦,还有我,我一个人。

“太蠢了,真的太蠢了,我凭什么会觉得我一个人,光凭我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改变这一切?谢知还的祖母,那个老东西,一心弄权,嘴上说着知还是

她最疼爱的嫡长孙,还不是说放弃就放弃,假惺惺地哭一场,什么都不为他做。谢知还的弟弟,就是那个战无不胜的神威将军,无人寻得他的踪迹,想必当时正黏在你身边,在你的裙边跟你日夜恩爱吧?谢知还的堂弟,更是个不顶事的废物。我婆婆倒是爱子深切,可她能做的也不过是多给我筹措一些军需,借我一些家丁,护我到达战场。”

“而我爹,堂堂郑国公,因为大桓皇帝的猜忌,也按兵不动。”

“可怜我的知还啊。”

“知还,知还,怎么就,不知道还家了呢?”

芊芊始终沉默。

“所以我说,王女你真的是命好,那么一条遥远的路,那么多的危险,你却能安然抵达你爱人的身侧。”

芊芊看向镜中人:“所以你将你遭遇的一切归咎到谢不归身上,想要报复他?”

所以才会对悠然动手,才会精心地谋划了这一切。

“报复……”郑兰漪笑了,眼角溢出晶莹,疯狂又悲伤,“太幼稚了,我没想过报复他,我只是拿回我夫君此生最想要的东西。当然,顺带让他尝一尝永失所爱的痛苦,也是个有趣的主意,这世上怎能我一人如此痛苦?从前知还与我在一起时,总是不忘他这个弟弟,其实知还他啊,对每一个弟弟妹妹都很好,可是,他的灵柩抬回邺城时,永安都为他哭了,谢净生却一滴眼泪都没掉,真是一如既往地令人憎恶。”

谢知还最想要的……

是皇位吗?

“到底是他想要,还是你想要?”

“我不想妄自评价你的对错,”

芊芊站起身来,拿起那件百鸟裙,满头银饰在烛火中如星子闪光,辫子缠绕的银链微微摇晃,如同银河落九天。

“你曾经说,终有一日我会理解的,可是,”她摇了摇头,“时至今日,我仍旧无法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你知道谢不归不会与你分享权力,于是想尽办法从皇陵逃脱,从北凉窃来权力,成功再次进入这角斗场中。可,如果你当真是为了你的深爱之人,为何可以跟杀害你夫的人一同合作,与虎谋皮?骗别人可以,骗自己就有些可笑了。”

世间之事,悲凉莫过。

妻不知夫,夫不知妻。

郑兰漪抬手,抹掉眼角的眼泪,亦是笑了,她脂粉被泪水洗去,露出那颗标志性的泪痣,欺骗性十足。

“给王女讲了那么长的故事,竟然丝毫都没有打动王

女么?

她就这么痛快地承认了:

“深情?自我感动罢了,每一个上位者不都是如此么,总要为自己的发家史编出一个触动人心的故事,要么彰显他们生来就不与凡人等同,要么站在道德制高点??不,不是我,我也不想的,我都是被逼的,都是命运不公啊……没错,那个孩子,我杀了,没有丁点不舍,一团未成形的血肉罢了,不论如何有我重要吗?就算它下到地狱,知道是为了母亲去死,想必也是愿意的。

“百年之后,若能再见知还,

“从始至终,我都是为了我自己。

芊芊叹了口气,若是当真不爱,为何会期盼着百年之后,与之再见呢?

郑兰漪看着芊芊换上那身百鸟裙,乌发红唇的女子,如那瓢泼的血雨,行走的红雾。

她露出一个微笑:

“王女,请吧。

门外森森甲胄。

“王女。临出门前,她又忽然问了一句,“你不怕么。

芊芊耳边不由得回荡起项微与说的那一席话。

春秋齐女的真相……

“即便是断情,也无法炼制出来。这一点,王女比我清楚。因为春秋齐女断的不是情,是命。

“唯有承载它的容器受到强烈撞击,在濒死的那一刻,才能使其破壳而出。

“世上,哪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圣药。有的不过是……

“以命换命。

郑兰漪的问题,芊芊并没有回答,她踏出门外,风吹动身上衣裙飞扬,雪花落在裙裾上顷刻融化,便成了一抹血痕。

心中只是想,这身裙子这样的红,原是用胭脂虫染色出来的。

只有用胭脂虫染色,才能使裙子呈现出一种鲜艳、饱满的红色,且对织物的影响极小,通常能保持原有的柔软和光泽。

传说中,胭脂虫染就的衣裙。

永不褪色。

记得很久很久以前,自己也穿过一次,这样的衣裙,是什么时候呢……

是大婚。

芊芊仰头望着那一轮明月。月光下飘落的雪花片片晶莹,闪烁微光,恍惚如至当年。

红烛高照的深夜。

“欢娱在今夕,?婉及良时。

那时那个郎君站在她身前低低吟诵着耳尖微红。

而她思维跳跃笑嘻嘻地接了一句。

“生当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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