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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四十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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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才这样喜欢她。

所以好多人都喜欢围在她身边。

瞧,就连毛情杏都愿意贴着她打转。

薛向笛刚认识毛情杏的时候,后者成天都是一副客气礼貌的姿态,虽不至于疏离,但他总觉得她心里藏着事。平日在课间碰到她,她身边总是有着不一样的人,而她脸上从来挂着大差不差的笑容。

漂亮的人总是有架子的。总是难以接近的。这像是大部分人的共识。

后来两人加班排练久了,毛情杏给他的感觉才渐渐有了变化。她问了他很多关于竞选主持人的话题,她脸上有了不同的表情,两人之间渐渐熟络,总是能找到话题聊天。

她夸过他很多次,说羡慕他敢想敢做,说她高一的时候突发奇想想要学艺术,但也只是想想。

那只是一时的冲动,脱离实际的幻想,她普普通通的家庭,毫无基础的过去,不足以支撑她去走一条完全陌生的路。

事实也是对的。

她现在在理科班数一数二的班级里,百名的成绩足以让她去一个很不错的高校。她对艺术没有什么执念。

但她总是羡慕那些敢为了一瞬间的冲动去做点什么的人。

而薛向笛安安静静坐在一旁,撑着脑袋听着毛情杏说话。

女生天生嫣红的唇一张一合,进而变得机械,僵硬,然后混乱,最后褪色,她如同明星般耀眼的面孔慢慢变得平凡,变得普通,变成了一个坐在满是土灰的花坛边,和他吐露心声的朋友。

撇开漂亮这个标签,毛情杏还剩下什么?

薛向笛后来专门去学校各大交流平台上检索“毛情杏”这个名字,一无所获。

毛情杏好像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甚至没有石锤的八卦绯闻,喜欢她的人想打听打听她的喜好,自然也是什么都打听不出来。

薛向笛感觉,她比他还能藏事。

“你知道吗?小薛。”

校园节结束那晚,绚烂的舞台灯光在寂静后熄灭。

被灯光照耀成星河的礼服恢复了它原本纯白的色彩,继而染上黑暗的一抹昏灰。

女生踩着凌乱的纸花踏上微凉的草坪,忽然开口。

“我是内定的。”

“可是你今晚主持得很好啊。”薛向笛微微蹙眉,嗅到了一丝极其轻巧的悲伤,“你一句话都没出错,时间卡得非常好。”

“谢谢。”

女生笑了笑,很快向他告别,提着裙摆走入夜色。

他不觉得她高兴。

为什么呢?

薛向笛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望雀和毛情杏成为了朋友,他才终于摸到了一点点小小的苗头。

可能那个时候,毛情杏根本不在意她做得好不好,主持对她来说,只是一个内定的、可以为她的履历增光添彩的任务。

她做得好与否,对她来说都是负担。

这些都不是她的选择。

因为形象好,被推到台前;因为成绩还不错,做事比较稳妥,被老师注意;因为有这么一张脸,所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很多人的喜爱,也得到很多人的注视。

太多人主动向她奔赴,各怀目的,只有望雀是她自己选的。

*

太过在意望雀的时候,薛向笛偷偷敲过毛情杏的小窗。

他好奇她的一切,问毛情杏是怎样和望雀成为朋友的。

薛向笛不知道她们具体是如何认识的,只晓得十月份那次的分享大会,毛情杏还是主持人,而望雀和她应该有交流。

他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这份友谊大致的形状,贪婪地描摹其中一个人的样子。

她对同性的朋友是什么样子的?

在接触田晴和谭文岭时,她的分寸感特别强,就像对待之前的他。

田晴是Omega,她们同桌过一个月,田晴那么热情一个人,但她们没有传出任何乱七八糟的传言;谭文岭有那个不能碰信息素的病,尽管她把自己的信息素收得很好,尽管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信息素的味道,她还是和谭文岭保持着距离。

山棉节那天她更是离谭文岭八丈远,后颈的防溢贴换了好几次。

这些他都注意到了。

那毛情杏呢?

她知道她的喜好,她的生日,她的那些被她藏起来的心事吗?

她和她吃过那么多顿饭,肯定也知道她喜欢吃什么吧?

他知道她们只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可毛情杏是整个学校最好看的人,性子温柔地能被多次认成Omega。

薛向笛第一次见到望雀和毛情杏走在一起时,就知道她们一定能相处融洽。

她们都是很软和的人。软和又坚韧。

他从未见过她们流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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