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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hapter1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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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2WhoKilledThatCollegeBoy

12.1

“我想,这个案子背后的事实,已经很明确了:

“受害者名为约翰?格林,21岁,是Y州州立大学在读学生,正在攻读经济学学士学位。

“他在一个乡村小镇出生,没有母亲,只有父亲肯?格林。肯?格林的工作是家庭鼠害与虫害防治,收入不算高,并且有赌钱的不良嗜好。他们家庭的经济情况并不好。

“机缘巧合下,他秘密地成为了有钱的企业家乔伊斯?凡?德?梅恩的sugarbaby,受到乔伊斯的资助,与乔伊斯产生了不正当的金钱关系。乔伊斯支付了他的学费和生活的费用。

“大概,他的父亲也知道了他的这一种收入来源,所以常常向他借钱,用于归还自己的赌债。

“但是,约翰?格林显然为自己sugarbaby的身份感到耻辱。所以,他在同学与熟人面前伪造了一个‘住在便宜的合租房’的假象。为了掩人耳目,他招募合租室友,因此结识了患有分离性身份障碍的室友朴恩智。

“而约翰?格林的‘既要又要’引起了乔伊斯的女儿??阿曼达??的不满。阿曼达不希望约翰?格林继续留在母亲身边。

“因此,阿曼达找到了同为州立大学在读学生的丹尼?比利,一个更符合母亲乔伊斯喜好的新任sugarbaby。

“丹尼?比利的哥哥需要医疗费用,所以丹尼?比利答应了阿曼达的要求,决定接近她的母亲乔伊斯,取代约翰?格林。

“约翰?格林知道了丹尼?比利的存在,感受到了来自他的威胁,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和丹尼?比利爆发了冲突。

“而案发当天,下午一点到三点,约翰?格林一个人回到合租的房子休息。在他休息的过程中,一个灰色工装外套的人进入了他的合租房。

“约翰?格林被人从背后用厨房刀刺死,厨房刀被丢下。约翰?格林死亡之前,用身体作掩护,用手指在身下写下了‘Tw’这两个字母。

“而穿着灰色工装外套的人离开了约翰?格林的合租房,走到CBD,在监控死角的地铁通道里换装离开。

“在案发当一天,死者的sugarmommy乔伊斯一个人在家工作;阿曼达则和丹尼?比利在商讨接近乔伊斯的相关事宜。死者的父亲肯?格林在汽车旅馆里躲债,而合租室友朴恩智在大学上课。”

顿了顿,Francisca轻声说道:

“现在,问题来了??

“是谁,或是谁和谁合谋,杀死了约翰?格林?”

12.2

《谁杀了那个男大学生》,这场游戏的最终考核题目是:

杀死约翰?格林的凶手一共有____人,分别是________。

A:乔伊斯?凡?德?梅恩

B:阿曼达?凡?德?梅恩

C:丹尼?比利

D:朴恩智

E:肯?格林

在Francisca梳理案件的脉络时,她的直播间里,评论区也在激烈地讨论着:

“玩家Francisca的这个总结很清晰哦,这还是第一次有玩家将五个疑犯的关系全都梳理清楚吧?”

“对,这么一看,这个案子的逻辑都对上了。”

“怪不得这五个人是凶手备选项??每个人都和死者有着很紧密的联系,都有一定程度的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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