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2 / 2)
“一柄剑换两日粮,够划算了!”
是的,哪怕他和三教九流打交道的本事再熟络,因全军基数大,这些好不容易化来的口粮也不过勉强只能维持两三日。
可只要渡过关山,到达吐谷浑的草场便计日可待。
起义军看见胤奚带回的粮食,欢呼踊跃。一车车的粟米卸下来,后勤兵如见亲人一般埋锅烧水,淘米煮粥,忙得脚打后脑勺。
高世军看在眼里,对胤奚也不得不道上一个服字。
这米毕竟也入了六镇兵的口,高世军搓了搓络腮胡子,硬着脸面上前。
还未措好辞,他却发现胤奚手里拎着根黄绿色的竿子。
高世军纳罕,问了人才知,那是胤奚从堡坞篱笆外顺手带回来的冬青竹。
镇民等着饭香,营地暂且无事,难得清闲片刻的胤奚喝了几口水,独自靠着木柱,黑睫低垂,认真削着那根不值一文的竹子。
削的仿佛是……扇柄的形状?
胤奚余光瞥见了高世军欲上前不上前的靴子,假作不知。
“乙生,”一片蜷卷的竹皮从修长的手指边掉落,胤奚头也没抬地叫人,“从旁看着他们分粮,上前线的吃饱,流兵减半,百姓再减半,勿起纷争。”
这样的分配看似区别对待,欺负弱民,却是为了保存战力最合理的安排。
只有出生入死的战士腹饱力盛,心无怨言,才能保卫民众。
但人多的地方就有争执,难免有心怀不满者。
“喔喔。”乙生怀中正抱着一个襁褓,他先哄了那哼唧的婴儿两声,方应诺转去做事。
这个婴儿,便是当日乙生从混乱的镇民脚下救出的孩子。过后他询问镇民,才知这小女婴的家人已经丧命。
乙生要打仗,开始时将这女婴交给同镇一户人家养着,可危机之下人人自私,这又不是自家的骨肉,逃命之时自顾不暇,难免有稀打海摔,顾虑不到的时候。
有一次抱着女婴的妇人在撤走中摔了一跤,怀中婴孩脱手,当即闭过气去。乙生得知了,捧着那紧闭眼睫脸蛋发青的小婴儿,也不知怎的,眼眶一下子通红。
军医擅长治伤接骨,没经手过这样小
的娃娃,幸亏有粗通杂学的胤奚,在婴儿后背三推两推,这命大的女婴“哇”地一声啼哭,竟活了过来。
自那之后,乙生但凡不上战场时,都是自己带的。
当然,他也动过请池得宝帮忙的念头,毕竟女子带娃更方便些,却被不走寻常路的池得宝一句话噎了回来:
“谁说带娃娃就是女人的天职了?俺瞧你哄得挺好嘛。俺挑了好几个女兵教她们武艺,忙得很,自己带去!”
乙生不敢惹她那对寒光凛凛的杀猪刀,缩着肩捂住女婴的小耳朵,小声嘀咕:“咱们不听,宝宝最乖,叔叔喂宝宝米糊糊。”
小女婴摇晃粉白的手指攥住乙生的小拇指,咯咯发笑。
这样小的婴孩,能在冰天雪地和一群粗鲁汉子堆里顺利活下来,简直是个奇迹。
可另外一些年老或体弱的百姓,却没有这样的好运。
对那些夭亡的平民与牺牲的将士,只要不是紧迫的战时,胤奚都会让人搭起木架安置亡人,他手持火把,吟唱挽歌,送这些丧于乱世的魂灵最后一程。
如果说他文能定计、刀法出神、既能同山匪流民打交道、也能在堡坞主手里讨便宜,还能神奇地从融雪里找到一些草梗给战友治伤寒……在高世军眼里尚且算正常的话,当第一次听见胤奚喝挽歌,高世军的表情简直可以用惊悚来形容。
“……这也是那位女君教你的?”
五大三粗的六镇首领憋不住问。
托胤奚言必称“奉女君之命”的福,如今全军皆已知晓,这名沉敛多谋的南玄将军,一身本领皆是那位“金陵第一人”谢氏女君所教。
有人目睹胤将军左右双手一齐写字,惊为天人,胤奚却道这算什么,“吾君非但能双手齐书,且耳闻一事,口发一令,取筹分兵,一息之间五令齐发,一夜之间剿平反贼三万。我学到的,不过是吾主皮毛。”
有人钦佩胤将军以少胜多的妙计,胤奚却道:“吾君运筹千里,撒豆成兵,尉迟太后亲口言她一人抵得十万雄兵,我追随女君日久,却远远不及。”
胤奚说这些话,对他在合盟军中的威望而言,其实是件很微妙的事。
自谦是文人的默契,军营却是一群气血强盛的雄性天然的角力场。男人天性中的骄傲使然,让他们不会心服于一个成日将女人挂在嘴边的主帅。
可胤奚够硬。
他从不刻意立威,他只是站在那里,一次次迎着铁蹄扛下尉军猛烈的进攻。他像一块沉稳的锚石,一杆不倒的旗帜,磐石压着这艘风雨飘摇的大船,旗帜之上是他供奉的神坛,上面清清楚楚刻着他的来路。
他无声地告诉众人,你们服从我,便需先于我臣服
在我之上的女君。
久而久之,人们对胤统领口中那至尊无上的女子,充满了好奇与敬畏。
高世军对谢澜安却是忌惮。
他还没忘当初六镇起义的引头,便是谢澜安向尉朝归还那两万战俘,引发了朝中贵族贪墨的阴私。
可以说,高世军之所以沦落到今日,追根究底,离不开谢澜安所赐。
可要他平心而论,他对谢澜安的敌意,却还不如对刻薄寡恩的北朝廷来得深切,有时候高世军甚至庆幸谢澜安放还了那两万同袍,而不是一举斩杀。
见了鬼了。
这种神秘矛盾却又让人不禁受其影响的气质,高世军在胤奚身上同样看到过。
他时而觉得胤奚城府深不可测,阴森冰冷,时而又错觉这小子对人坦诚相待,心地仁慈。
如果高世军有机会和南朝的庾太后或逊帝促膝长谈,也许会与这对曾经被谢澜安一脸正气地耍得团团转的母子引为知己。
谢二爷说胤奚是谢澜安一手调教出来的人,绝不仅仅是字面上的意思。
画皮画骨,他被她从一滩污泥里捞起,由她重塑了血肉与心志。于是他处处学她,将她的精髓融进自己的血液。
可在离开谢澜安后,胤奚开始渐渐显露出自己的气质。
与女君神挡杀神的桀骜独断不同,胤奚在一步一绝境里打磨出了沉毅如水的内核。他从前学她的视野,从高处网罗全局,然而随着接收的流人与难民越多,胤奚回到了底层的土壤一肩托起芸芸生民。
影子离开主人,滋生出自己的形状。
唯一的代价,是承受从形影不离撕裂成一分为二的痛。
痛处有名,名做相思。
“幼承家学。”
胤奚没有隐瞒高世军。“我本是挽郎出身。”
高世军大为意外。
他先前就觉得奇怪,按说这家伙气度清华,容貌俊美,举手投足都和大老粗不一样,怎么看也是个锦绣堆里养出来的豪阀将门子弟,却怎么又能和乡野九流的人打成一片?
不承想,他竟也是个苦出身。
“江左习俗,战死者不入祖坟,只因战死的人躯体残缺不全,不忍让先亲目睹。”
“可又有多少疆场枯骨,能返故乡?”
静夜下关山如墨,胤奚手举火把站在营外辟出的篝架前,鸾君刀竖立在脚边。
他望着甲袍堆叠的冰冷亡躯,目光漆深,语声如诉:“山高路远,我送诸壮士回家。愿来生皆为盛世人。”
鸟无声兮山寂寂,夜正长兮风淅淅。
魂魄结兮天沉没,鬼神聚兮云幂幂。*
他歌唱挽词的声音不同于发令时的沉促低冷,曼丽轻柔,宛若一只温暖的手可以抚慰
人心至深处。
胤奚身后,一排排甲兵沉默而肃穆地静立着。
出征在外的人,马革裹尸黄沙埋骨都是常事,他们习惯了接受自己死后被敌军筑起京观,却很少见谁会如此多此一举地给兵士送葬。
亲眼见到了,不觉得萧瑟,反而因自己将来也有这份归宿,心里生出一股力气,忽就不觉得前路有多可怕了。
一向与汉家军泾渭分明的六镇兵,听着那不属于自己家乡却分外宁静幽渺的曲调,在火光里想起乌拉特草场温柔的月光,还有飘扬在草原上空沙沙作响的马鹿旗。
来自金陵的凤?营兵闭目遥想,江南此时,陌上桃花该是尽开了吧。
高世军仰头喝了口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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